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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 食物標籤上營養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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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 養 資 料 標 籤 制 度

《2008年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修訂:關於營養標籤及營養聲稱的規定)規例》(下稱“《修訂規例》”)的制定,標誌著本港的食物標籤制度邁進新紀元。《修訂規例》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生效後,大部分在香港出售的預先包裝食物將會附有營養標籤。

營養資料標籤制度的好處

引進營養資料標籤制度的目的﹕

  • 幫助消費者作出有依據的食物選擇﹔
  • 鼓勵食品製造商提供符合營養準則的食品﹔以及
  • 規管有誤導或欺詐成分的標籤和聲稱。

營養標籤上的資料有很多用處,消費者還可以﹕

  • 比較不同食物的營養成分,從而作出較健康的選擇,例如挑選脂肪、鈉(或鹽)和糖含量較低的食物。
  • 了解食物的營養成分和估計能量和營養素於整體膳食所佔的比例。
  • 配合個人的膳食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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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修訂日期 : 03-02-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