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2025年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修訂)規例》(《修訂規例》)已於2025年7月30日透過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獲立法會通過。《修訂規例》於2025年9月5日起生效。
為給予業界足夠時間適應更新後的含量上限,《修訂規例》設18個月的寬限期。在寬限期內,任何一項食物只須完全符合在緊接2025年9月5日之前有效的第132V章或《修訂規例》,均屬合法。寬限期結束後,所有食物由2027年3月6日起必須符合《修訂規例》的規定。
《2025年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修訂)規例》
- 新聞公報 -《2025年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修訂)規例》生效
- 新聞公報 -《2025年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修訂)規例》刊憲
- 《2025年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修訂)規例》(2025年第140號法律公告)
我們已安排與業界及其他持分者舉行一連串會議,討論第132V章建議修訂的技術事宜。
第三次會議(2025年9月12日)
第二次會議(2025年7月31日)
第一次會議(2025年3月20日)
公眾諮詢(2024年12月16日 ─ 2025年2月16日)
公眾諮詢期已於2025年2月16日結束。
我們已於2024年12月27日 及2025年1月17日就《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規例》的建議修訂舉行兩場諮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