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修訂)規例》(《修訂規例》)
| 問1. | 《修訂規例》新增了6種指定魚類中的甲基汞含量上限。該6種指定魚類有否其他常見的名稱? | |||||||||||||||||||||
| 答1. | 以下列出《修訂規例》中指定魚類的一些常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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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2. | 《修訂規例》新增/更新了食用真菌中的鎘及鉛含量上限。由於部分在港出售的食用真菌是處於乾燥狀態的,政府會否提供相關轉換系數的清單,以用作詮釋經過弄乾/脫水程序的食用真菌的金屬含量上限? | ||||||||||||||||||||||||||||
| 答2. |
根據第132V章第3(2)(b)條,“如指明食物經過弄乾、脫水或濃縮的程序,而該程序導致該食物所含的某指明金屬的濃度有所改變,則該食物所含的該金屬的上限,須按該項改變,作合乎比例的調整。”食物所含的金屬的濃度因應上述程序而轉變後,用作詮釋相關食物金屬含量上限的轉換系數可來自:
必須注意的是,食物樣本在弄乾或脫水之前和之後的水分含量受多個因素(包括品種、季節、地理位置、加工要求等)影響而有差異。因此,直接化驗食物樣本在加工之前和之後的水分含量,可較準確估計轉換系數。如使用公認數據,業界應確保數據來源準確和可靠。鄰近地區食物成分資料庫的實例載於《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規例》指引的附件II。 部分乾製食用真菌的轉換系數示例如下:
*《修訂規例》中的含量上限適用於處於乾燥狀態的產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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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3. | 《修訂規例》新增了含有或聲稱含有不同總可可固體百分比(以乾物質計算)的朱古力中的鎘含量上限。詮釋朱古力中的鎘含量上限時,是否需要考慮轉換系數? | ||||||||||||||||||||||||||||
| 答3. | 詮釋朱古力中的鎘含量上限時,並不需要考慮轉換系數。產品包裝上聲稱的總可可固體百分比應以乾物質計算。 |
| 問4. | 什麽是 “魚蛋/魚片”? 市場上有什麽常見例子? |
| 答4. |
“魚蛋/魚片”是將魚肉剁成碎末,加上其他佐料而製成的片狀、丸狀、塊狀、糕狀或其他形狀的本港常見食物。“魚蛋/魚片”必須含有魚肉作爲其中原材料。食安中心會根據食品銷售時的聲稱及包裝上的資料(如預先包裝食品標籤上的配料表),判斷該產品是否界定為“魚蛋/魚片”。食安中心在有需要時或會要求相關製造商∕供應商提供有關食品的成分資料。 以下是一些符合上述要求的“魚蛋/魚片”的常見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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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5. | “粟米糖漿”中的鉛含量上限是否適用於需要再加工的粟米糖漿? |
| 答5. |
“粟米糖漿”中的鉛含量上限適用於所有擬供人食用的粟米糖漿,包括將用於配製食物的粟米糖漿(例如於餐飲處所用作配製飲品的粟米糖漿)。然而,若粟米糖漿需要再淨化或處理才製成最終産品以供人食用,含量上限不適用於該未加工的粟米糖漿。 |
| 問6. |
什麽是“食用沼澤鹽”? 如何界定食用鹽產品是“食用沼澤鹽”以符合第132V章中鉛的相關標準? |
| 答6. |
“食用沼澤鹽”是在被稱為鹽沼的大片區域透過太陽和風將海水中的水分蒸發而製成的。當海水中的鹽濃度增加到過飽和時,鹽就會沉積下來並被人手收集。業界需證明其食用鹽產品是以該方法生產,以符合第132V章中“食用沼澤鹽”的鉛含量上限,例如在食品包裝上的資料等。否則食用鹽產品需符合第132V章中“食用鹽(食用沼澤鹽除外)”的鉛含量上限。 |
| 問7. |
將葡萄酒和葡萄汁混合製成的飲品中鉛的含量上限是多少?第132V章中葡萄酒或葡萄汁中的鉛含量上限適用於該飲品嗎? |
| 答7. |
第132V章中葡萄酒的鉛含量上限為每公斤0.2毫克。《修訂規例》新增的葡萄汁中鉛的含量上限為每公斤0.04毫克。 第132V章第3(4)條訂明,“如某複合食品的所有配料,均屬指明食物,該食品所含的某指明金屬的上限如下:將每一配料所含的該金屬的上限,乘以該配料在該食品所佔比重(以重量計)所得之數的總和。”配料指用於製造或配製食物的物質,以及成為處於製成狀況的該食物的一部分的物質(即使形態已改變),但不包括《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第132章,附屬法例W)第2(1)條所指的添加劑。詳情請參閲《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規例》指引。 |
有關《2018年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修訂)規例》的常見的問題請瀏覽以下網頁。
https://www.cfs.gov.hk/tc_chi/whatsnew/whatsnew_fstr/whatsnew_fstr_PA_Food_Adulteration_Metallic_Contamination_FAQ_Metals.html
食物環境衞生署
食物安全中心
二零二五年八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