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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焦點(二零二六年五月第二百三十八期)- 文章三

跨境運送已烹煮食物到港的食物安全風險

跨境訂購和運送已烹煮好的食物涉及食物安全風險。風險主要有兩方面:首先,這些食物在運送過程中可能長時間放置於戶外,缺乏適當的溫度控制和監管。其次,取餐點有時無人看管,增加食物被干擾或受污染的風險。

有害細菌可在危險溫度範圍(4°C至60°C)內迅速繁殖,即使食物的氣味和味道正常,仍可能引致食物中毒。如外賣及餐飲配送指引所說明,食物如沒有溫度控制,應遵從「2小時/4小時原則」(包括運送時間):食物可在兩小時內放進雪櫃或食用,但如在沒有溫度控制的情況下存放超過四小時,便應棄掉。

進食曾受不當溫度處理的食物可引致食物中毒,症狀包括嘔吐、腹瀉和發燒,更可引致嚴重併發症。食物業界和消費者都應留意跨境訂購和運送食物所涉及的風險,並採取適當措施,以確保食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