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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焦點(二零零八年三月第二十期)-焦點個案

二零零七年食物事故回顧

食物安全中心風險管理組
馮永輝醫生報告

背景

食物事故是指可能影響食物安全的事故或事件,並經過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主動作出評估。這些事故包括本港境外食物規管當局發出的食物安全報告,市民關注的本地食物安全事宜,和有關的傳媒報道。中心密切留意各方消息,評估對本港的影響,並採取跟進行動處理食物安全風險和有關問題。

二零零七年食物事故回顧

一般趨勢

由二零零七年一月至十二月,中心一共發現約820宗食物事故, 每月平均為69宗。詳情請參閱圖一。

涉及的食物種類

以食物種類而言,食物事故最常涉及農產品和其製品(26%),其他主要食物類別則有肉類和家禽(19%)、水產(12%)、多種食物(11%)及零食(10%)(見圖二)。


* 由於分項數字採用四捨五入方法計算,故總和未必等於100%。

危害的類別

我們從圖三中明顯看出,最常見的危害是化學物(53%)(例如:防腐劑、除害劑、染色料、甜味劑和重金屬等),包括在糉子樣本中發現微量不准在食物中使用的染色料,以及在一個扇貝樣本中驗出高水平的痲痺性貝類毒素;其次則為細菌和病毒等微生物(27%),例如美國有報告指數批生蠔可能受副溶血性弧菌諾沃克病毒污染。此外,涉及金屬和玻璃碎片等物理危害佔 6%,而涉及多種危害和品質問題等的其他危害則約佔15%。


* 由於分項數字採用四捨五入方法計算,故總和未必等於100%。

中心採取的行動

視乎食物事故對市民健康構成的風險,中心會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例如向有關當局取得更多資料﹔向業界發出警報﹔了解有關食物有否在本港出售﹔抽取有關產品樣本進行化驗﹔以及發出新聞公報食物警報。去年,中心一共向業界發出了約130則警報,又向公眾發出了30多則新聞公報。

總結

由於本港大部分食物是進口的,業界應確保其食物來自可靠的供應商。對可能會影響本港的食物事故,中心會向業界發出警報,與他們保持溝通,並適時向市民作出公布。透過政府、食物業與消費者三方充分合作,本港的食物安全便能得以確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