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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焦點(二零二一年七月第一百八十期) - 食物安全平台

家裏停電時如何確保食物安全?

食物安全中心風險傳達組
科學主任陳蓉蓉女士報告

長時間停電現今在香港已不常見,但基於惡劣天氣或設備故障等不可預見的因素,停電事故仍有可能突然發生。電力中斷可能為時數分鐘至數小時不等,雪櫃無法製冷,不少食物便會迅速變壞。雖然停電會造成不便,特別是如果雪櫃及冰格內存放了很多容易腐壞的食物,但不必恐慌。參考下文的貼士,便可在等待電力恢復時確保食物安全。

停電期間不要打開雪櫃及冰格

沒有電力供應,雪櫃及冰格便不能以安全溫度貯存食物。雪櫃內的食物必須貯存於攝氏4度或以下,而冰格內的食品則必須貯存於攝氏零下18度或以下,才能抑制可引致食源性疾病的有害細菌及其他微生物的生長。一旦停電,最佳的做法是不要打開雪櫃及冰格,此舉有助延長維持適當貯存溫度的時間,以免細菌在攝氏4度至60度的危險溫度範圍內迅速生長。

海外食物主管當局(例如美國食物及藥物管理局、澳洲新西蘭食品標準管理局)普遍的共識是,如果雪櫃及冰格的門保持關閉,雪櫃可安全保存食物2至4小時;全滿的冰格可保存48小時;而半滿的冰格則可保存24小時。因此,知道何時開始停電,便可計算出雪櫃及冰格斷電的時間有多久,從而判斷哪些食物可供安全食用,哪些不可以。

電力恢復後遵從「4小時/2小時原則」

在電力恢復後,應檢查易壞食物的溫度,並計算食物可能置於安全溫度範圍以外的時間有多久。任何有潛在風險的食物,例如肉類、海產、蛋類、奶類、乳製品、切開的水果及熟食,如果置於攝氏4度至60度的時間少於2小時,應立即冷藏或使用;如果超過2小時但少於4小時,應立即使用;如果超過4小時,則應棄掉。

切勿以試吃來判斷食物是否可供安全食用,因為食物的味道或氣味未必會變壞。如果不肯定易壞食物是否安全,應直接丟掉。另一方面,可在室溫下貯存的食物較不易壞,若存放在雪櫃或冰格內,即使停電也未必要丟進垃圾桶。在停電時通常保存得較好的食物有高酸性食品(例如芥末、番茄醬、果醬、醃菜)、某些加工食品(例如花生醬、牛油、麵包)及大部分乾製食品。

未雨綢繆,做好應急準備

在平常日子,應確保雪櫃的溫度為攝氏4度或以下,而冰格則為攝氏零下18度或以下。最好在雪櫃及冰格內放置專用的溫度計。冰格內應常備一些冰塊及冰墊,可以使冰格保持常滿,有助於維持溫度,也可以在有需要把食物轉移到其他地方(例如親友的雪櫃)時用來保持食物冷凍。

丟棄食物雖然浪費金錢,但代價比不上食源性疾病,因為食源性疾病可能會導致健康嚴重受損,甚至死亡。如果懷疑食物變壞,不應冒險進食,特別是幼兒、長者及免疫力弱人士。小心為妙,方為上策 - 如有懷疑,把食物丟掉。此外,在緊急情況下仍須遵守食物安全五要點,以保護自己及身邊的人,防止感染食源性疾病。

圖2:停電之前、期間及之後的食物安全
圖2:停電之前、期間及之後的食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