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2025年食物搀杂(金属杂质含量)(修订)规例》(《修订规例》)已于2025年7月30日透过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获立法会通过。《修订规例》于2025年9月5日起生效。
为给予业界足够时间适应更新后的含量上限,《修订规例》设18个月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任何一项食物只须完全符合在紧接2025年9月5日之前有效的第132V章或《修订规例》,均属合法。宽限期结束后,所有食物由2027年3月6日起必须符合《修订规例》的规定。
《2025年食物搀杂(金属杂质含量)(修订)规例》
- 新闻公报 -《2025年食物搀杂(金属杂质含量)(修订)规例》生效
- 新闻公报 -《2025年食物搀杂(金属杂质含量)(修订)规例》刊宪
- 《2025年食物搀杂(金属杂质含量)(修订)规例》(2025年第140号法律公告)
我们已安排与业界及其他持分者举行一连串会议,讨论第132V章建议修订的技术事宜。
第三次会议(2025年9月12日)
第二次会议(2025年7月31日)
第一次会议(2025年3月20日)
公众谘询(2024年12月16日 ─ 2025年2月16日)
公众谘询期已于2025年2月16日结束。
我们已于2024年12月27日 及2025年1月17日就《食物搀杂(金属杂质含量)规例》的建议修订举行两场谘询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