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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 物 添 加 劑 / 污 染 物 1. 如 何 分 辨 某 種 食 物 添 加 劑 在 香 港 是 否 可 以 使 用 於 食 物 內 ? 你 可 以 參 考 下 列 規 例 的 條 文 : 可 以 參 考 下 列 規 例 的 條 文 :
(1) 《 食 物 內 染 色 料 規 例 》 ( 第 132H 章 )
(2) 《 食 物 內 甜 味 劑 規 例 》 ( 第 132U 章 )
(3) 《 食 物 及 藥 物 ( 成 分 組 合 及 標 籤 ) 規 例 》 ( 第 132W 章 )
(4) 《 食 物 內 防 腐 劑 規 例 》 ( 第 132BD 章 ) 如 要 參 閱 上 述 食 物 法 例 的 詳 情 , 請 瀏 覽 網 頁 www.legislation.gov.hk 。 假 如 你 查 閱 上 述 規 例 後 , 仍 然 未 能 肯 定 某 種 食 物 添 加 劑 是 否 可 使 用 於 食 物 內 , 你 可 以 發 電 子 郵 件 向 本 署 查 詢 ( 電 郵 地 址 : enquiries@fehd.gov.hk) 。 請 你 在 郵 件 中 提 供 下 列 資 料 :
(i) 該 食 物 添 加 劑 的 名 稱 ;
(ii) 該 食 物 添 加 劑 在 國 際 編 碼 系 統 中 的 編 號 ;
(iii) 該 物 質 的 性 質 , 例 加 是 屬 於 提 取 物 抑 或 是 整 棵 植 物 ;
(iv) 該 食 物 添 加 劑 對 食 物 所 起 的 技 術 用 途 ;
(v) 加 入 該 食 物 添 加 劑 的 食 物 的 性 質 / 類 別 ;
(vi) 該 食 物 添 加 劑 使 用 於 食 物 內 的 分 量 ;
(vii) 其 他 有 用 資 料 或 須 特 別 關 注 的 地 方 。 我 們 在 接 獲 有 關 查 詢 後 , 會 於 10 天 內 作 答 。 如 在 這 其 間 未 能 給 予 具 體 的 答 覆 , 亦 會 先 行 發 出 臨 時 回 覆 。
2. 特 丁 基 對 苯 二 酚 可 否 在 供 食 用 的 油 及 脂 肪 內 用 作 抗 氧 化 劑 ?
根 據《2008 年 食 物 內 防 腐 劑 (修 訂) 規 例》(第 132 BD 章),特 丁 基 對 苯 二 酚 於 本 港 可 在 供 食 用 的 油 及 脂 肪 內 用 作 食 物 添 加 劑,但 不 得 超 過 准 許 含 量。
3. 溴 化 植 物 油 在 香 港 可 否 使 用 於 食 物 內 ? 溴 化 植 物 油 是 在 製 造 飲 料 調 味 劑 時 使 用 的 食 物 添 加 劑 。 聯 合 國 糧 食 及 農 業 組 織 / 世 界 生 組 織 食 物 添 加 劑 聯 合 專 家 委 員 會 已 對 溴 化 植 物 油 的 食 用 安 全 作 出 評 估 問 題 , 認 為 它 不 應 用 作 食 物 添 加 劑 。 溴 化 植 物 油 亦 不 獲 准 在 香 港 使 用 。
4. 二 氧 化 硫 可 否 在 南 北 杏 內 用 作 食 物 添 加 劑 ?
根 據《 2008 年 食 物 內 防 腐 劑 ( 修 訂 ) 規 例 》 ( 第 132BD 章 ) , 南 北 杏 可 含 有 二 氧 化 硫 作 食 物 添 加 劑 。
5. 香 港 如 何 規 管 調 味 劑 的 使 用 ?
目 前 , 香 港 並 無 特 定 法 例 規 管 調 味 劑 的 使 用 。 《 公 眾 生 及 市 政 條 例 》 ( 第 132 章 ) 載 有 關 於 香 港 的 食 物 法 例 , 其 條 文 涵 蓋 對 食 物 購 買 人 的 一 般 保 障 、 與 出 售 不 宜 食 用 的 食 物 和 攙 雜 食 物 有 關 的 罪 行 、 食 物 的 成 分 組 合 及 標 籤 、 食 物 生 , 以 及 檢 取 和 銷 毀 不 宜 食 用 的 食 物 。 本 署 在 考 慮 是 否 准 許 某 類 調 味 劑 添 加 於 食 物 內 時 , 會 參 考 聯 合 國 糧 食 及 農 業 組 織 / 世 界 生 組 織 食 物 添 加 劑 聯 合 專 家 委 員 會 等 國 際 食 物 安 全 機 構 所 進 行 的 安 全 評 估 的 結 果 。 6. 山 梨 醇 是 否 獲 准 許 使 用 於 食 物 內 作 為 甜 味 劑 ? 根 據 《 食 物 內 甜 味 劑 規 例 》 ( 第 132U 章 ) , “ 甜 味 劑 ” 是 指 任 何 帶 甜 味 的 化 合 物 , 但 不 包 括 糖 或 其 他 碳 水 化 合 物 或 多 羥 醇 。 由 於 山 梨 醇 是 多 羥 醇 的 一 種 , 因 此 該 規 例 不 適 用 於 山 梨 醇 。 然 而 , 山 梨 醇 可 按 照 優 良 製 造 規 範 的 準 則 在 食 物 內 使 用 。 7. 香 港 有 哪 些 經 准 許 的 甜 味 劑 ? 根 據 《 食 物 內 甜 味 劑 規 例 》 ( 第 132U 章 ) 的 附 表 , 下 列 為 經 准 許 的 甜 味 劑 :
(1) 醋 磺 內 酯 鉀
(2) 縮 二 氮 酸 基 q 胺
(3) 天 冬 q 胺
(4) 天 冬 q 胺 - 醋 磺 內 酯 鹽
(5) 環 己 基 氨 基 磺 酸 ( 和 鈉 、 鉀 、 鈣 鹽 )
(6) 糖 精 ( 和 鈉 、 鉀 、 鈣 鹽 )
(7) 三 氯 半 乳 蔗 糖
(8) 索 馬 甜 8. 經 准 許 甜 味 劑 在 食 物 內 的 最 高 准 許 含 量 是 多 少 ? 《 食 物 內 甜 味 劑 規 例 》 ( 第 132U 章 ) 的 附 表 並 無 訂 明 經 准 許 甜 味 劑 的 最 高 准 許 含 量 。 經 准 許 甜 味 劑 使 用 於 食 物 的 分 量 , 應 符 合 優 良 製 造 規 範 的 準 則 。
9. 在超級市場內,本港牌子的豆奶往往數天便過期,但一些外國牌子則半年才過期。兩類產品均存放在冷藏櫃內。這是否表示保質期較長的豆奶含較多防腐劑,我們應避免飲用?
不同牌子的豆奶在生產過程中採用的加熱程序可能有所不同,因而保質期有差異。例如:經超高溫處理的產品因當中的微生物幾乎已遭完全消滅,其保質期可長達數月,但在營養及其他品質特性方面與採用其他加熱程序的產品未必有明顯分別。
經超高溫處理的產品可能在包裝上印有“U.H.T.”(全名為Ultra Heat Treated)。一般而言,經超高溫處理的產品無須加入防腐劑,而且在開封前亦無須冷藏。
10. 違 反 有 關 食 物 添 加 劑 標 籤 的 規 例 , 最 高 刑 罰 是 甚 麼 ?
最高刑罰是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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