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 14 |
中心根據甚麼原則解除禁止所有由台灣生產的食用油脂(包括動物源性和植物源性)進口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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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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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台灣劣質豬油事件發生後,中心一直與台灣當局保持聯繫,要求台灣當局提供對食用油脂業的稽查結果、食用油脂安全監控措施和監測數據。根據台灣當局提供的所有資料,中心經全面評估後決定即時解除所有台灣生產的食用油脂(包括動物源性和植物源性)進口香港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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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 15 |
在解除禁止由台灣生產的食用油脂(包括動物源性和植物源性)進口香港後,中心會如何保證自台灣進口本港食用油脂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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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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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除禁止由台灣生產的食用油脂進口本港後,為審慎起見,中心會加強在入口及零售層面,抽檢從台灣進口的食用油脂,以保障本港的食物安全。就上述檢測安排,中心會因應撿測結果不時作出檢視及作出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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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 16 |
是次解除禁止由台灣生產的食用油脂(包括動物源性和植物源性)進口香港,是否包括食物安全命令所涉及的五間食用油脂製造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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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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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發布的三道《食物安全命令》至今仍然有效,因此《食物安全命令》中提及「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正義股份有限公司」、「頂新製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北海油脂股份有限公司」及「協慶企業有限公司」等五間食用油脂製造業者所生產的食用油脂仍禁止進口香港。根據台灣當局提供的最新資料,上述五間食用油脂製造業者,目前已歇業或仍未復工。中心會繼續與台灣當局保持緊密聯繫,以便能適時地檢討策略及制定最適當的控制措施,保障食物安全及公眾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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