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養肉是近來越來越受到關注的話題。培養肉又稱實驗室培養肉、試管肉等,是以動物細胞培養技術生產的肉,擬用作傳統肉類食品的替代品。
培養肉的生產方法
生產培養肉,首先要從目標動物身上提取細胞,讓細胞於受控的環境下在培養基中增殖。過程中也可能使用稱為「支架」的支撐結構,讓這些細胞依附在支架上生長,以生產近似肌肉或其他動物部分的產品。
細胞培養至足夠數量後,便可以從培養基採集細胞物質。如以支架培養細胞,需將培養肉從支架分離;如使用的支架可供食用,則培養肉可隨支架一同採集。採集得來的培養肉,將用於製造最終產品。

培養肉的生產過程(例如由肌肉細胞培養而成)
培養肉的安全評估
生產培養肉涉及動物細胞培養技術,而將其用於食物製造方面仍是相對新的技術,並與傳統的肉製品生產模式有顯著分別。因此,培養肉對消費者的潛在食物安全風險受到關注。
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 第54條,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食物必須適宜供人食用。業界進口培養肉到本港售賣或於本地製造培養肉以供人食用前,應先提交培養肉的安全評估資料供食物安全中心作安全評估。業界如就安全評估有任何查詢,可透過以下電郵地址與食物安全中心聯絡:
對培養肉進行安全評估時,要求的資料一般包括生產程序、成分數據、致敏性,以及毒理和營養等方面的資料。培養肉的安全評估一般涵蓋以下範疇:
- 培養肉的特質
- 生產程序
- 成分數據
- 規格
- 建議的用途及食用水平
- 吸收、分布、代謝和排泄
- 營養資料
- 毒理學資料
- 致敏性
- 分析檢測方法
- 其他國家∕地區食物安全機構的安全評估報告(如有);以及
- 其他安全性證明資料。
食物安全中心編製了「培養肉安全評估技術指引」,旨在提供技術指引,讓業界得知培養肉安全評估的要求。請透過以下連結下載指引:
培養肉安全評估諮詢委員會
食物安全中心已成立培養肉安全評估諮詢委員會,就培養肉的安全評估向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提供意見。有關諮詢委員會的委員名單及職權範圍的詳細資料,請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