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建議適用於在食物業處所配製和售賣預製菜的食物業經營者及消費者,旨在協助業界在營運中實施食物安全措施,以製作和供應衞生的預製菜,同時亦向消費者提供安全處理及貯存預製菜的建議。
本建議並非法律文件,其使用純屬自願性質,但當中審視了一系列與「良好衞生規範」相關的重要指標,食物業經營者應考慮當中建議的最佳做法,以向消費者提供安全的食物。
本建議並非法律文件,其使用純屬自願性質,但當中審視了一系列與「良好衞生規範」相關的重要指標,食物業經營者應考慮當中建議的最佳做法,以向消費者提供安全的食物。
預製菜泛指用一種或多種食物配料製作,經加工(如分切、混合、醃泡、搓揉、調味等)及/或配製(如煎炸、燒烤、水煮、蒸煮等)後,製成的成品或半成品菜餚。雖然「預製菜」一詞相對較新,但其概念則不然。由溏心蛋到辣味小龍蝦等多種可歸類為預製菜的常見食物,均早已在市面上有售。為確保食物安全及品質,預製菜應按照產品標籤上指定的條件貯存、運輸及銷售。
預製菜常見的食物安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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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煮或翻熱不足
- 翻熱預製菜應視作重新烹煮,而非單純加溫。徹底烹煮或翻熱預製菜,直至其中心溫度達到至少攝氏75度,以殺死可致病的微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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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製過程中受到污染
- 由於預製菜的加工及處理程序較為繁複,微生物污染是其主要的食物安全風險。為防止食物交叉污染,應使用不同的用具及器具處理生的食物與熟食或即食食物。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包括經常使用梘液和清水洗手及身體不適時避免處理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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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及貯存過程中溫度與時間控制不當
- 確保預製菜在整個運輸及貯存過程中保持良好的冷鏈系統,避免預製菜暴露於「危險溫度範圍」(即攝氏4度至60度),以防止細菌迅速滋長。
製作預製菜的食物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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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及接收
- 從合法及可靠的供應商採購食物和食物配料。
- 收貨時,應立即檢查食材以確保:冷凍及冷藏食物的貯存温度適當(例如:冷藏食物存於攝氏零下18度或以下,冷凍食物存於攝氏4度或以下);無異味、變色、污染跡像或包裝損壞等問題;預先包裝食物仍處於食用期限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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貯存及温度控制
- 容易腐壞的食物應盡快冷存,並確保冷凍櫃溫度維持於攝氏4度或以下,冷藏櫃則保持於攝氏零下18度或以下。
- 食物應加蓋貯存,並確保貯存區保持清潔。
- 在情況許可下,應使用不同雪櫃分開貯存生的食物和熟食或即食食物,否則應把熟食或即食食物存放在雪櫃上層,生的食物存放在下層。
- 避免把雪櫃裝得太滿,並按「先入先出」的原則貯存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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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製
- 預先計劃配製流程,並分批烹煮預製菜,以在烹煮及冷卻過程中保持適當的溫度和時間控制。
- 使用指定的用具處理生食及熟食,以避免交叉污染。
- 在專用洗滌槽中,以流動自來水徹底洗淨所有新鮮蔬果。
- 除非製造商另有指示,否則烹煮前應將冷藏食材徹底解凍,並避免在室溫下解凍。
- 除非食物在雪櫃內解凍,否則切勿重新冷藏已解凍食物。使用微波爐或清涼流動水中解凍的食物必須於解凍後立即烹煮。
- 徹底煮熟食物,並使用食物溫度計檢查食物中心溫度達到至少攝氏75度。把湯羹及炆燉類食物煮沸並維持最少一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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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卻
- 需包裝為預製菜的熟食應使用安全的冷卻方法迅速降溫,以縮短其處於危險溫度的時間,從而減低細菌滋生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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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及食物標籤
- 應採用適合食物的包裝材料,其耐用程度能足夠承受加工、貯存和運輸的條件,並不會危害所包裝食物的安全。
- 食物包裝應在符合衞生條件下進行,並由接受過適當食物衞生及食物安全培訓的員工執行,以確保食物免受污染。
- 預製菜如包裝成預先包裝食物,須按照香港法例第132W章《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加上標記或標籤。除非獲得豁免,法例要求所有預先包裝的食物標記或標籤上必須清楚標明以下資訊:
- 食物名稱或稱號;
- 配料表,包括配料、食物致敏物和添加劑;
- 保質期說明;
- 特別貯存方式或使用指示的陳述;
- 食物的數量、重量或體積;
- 製造商或包裝商的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以及
- 營養標籤
按此了解製備可閱的食物標籤。
按此了解營養標籤及營養聲稱技術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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貯存及運輸
- 預製菜應貯存於適當溫度(冷凍食物於攝氏4度或以下,冷藏食物於攝氏零下18度或以下),以避免在貯存及待運送期間滋生細菌。
- 運送食物車輛的貯存室應:
- 保持良好狀況;
- 能將食物保持於適當温度;及
- 配備温度計,以驗證温度控制。
- 使用已配備溫度記錄儀的冷存車輛運送預製菜。確保冷凍及冷藏預製菜處於溫度超過攝氏4度的時間不超過兩小時。
- 縮短冷凍及冷藏預製菜在裝卸及運輸過程中處於室溫的時間。
給食物處理人員的個人及環境衞生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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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衞生
- 洗手及乾手設施應設於食物配製或製作區的適當位置,並備有梘液。
- 定期清潔、消毒及維修保養食物配製區,以確保良好衞生狀況。
- 保持冷存設施狀況良好,以確保溫度控制設施運作正常。
食物安全管理系統
推行一個防患於未然的食物安全管理系統(如以「食物安全重點控制」系統為本的食物安全計劃),以在製造過程的每個環節中確定及控制食物安全問題。
按此了解如何推行食物安全計劃。
給消費者的建議
遵循「食物安全五要點」有助全面預防食源性疾病的傳播,以確保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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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購
- 向衞生及可靠的持牌店鋪購買預製菜。
- 選購預製菜前應注意「此日期或之前食用」及「此日期前最佳」標示。切勿食用已過「此日期或之前食用」期限的預製菜。
- 閱讀食物標籤(包括營養資料及成分表),以作出精明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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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貯存及食用
- 按照包裝標籤上製造商的指示貯存預製菜(例如「需冷存於攝氏4度或以下」)。
- 遵循包裝上的指示解凍冷藏預製菜。切勿於室溫下解凍。
- 按照包裝上的指示烹煮或翻熱預製菜,包括建議烹煮時間、溫度及方法。
- 預製菜經徹底烹煮或翻熱後應盡快食用。如非立即食用,須將其存放於安全溫度:熱食應存放於攝氏60度以上,冷食則存放於攝氏4度或以下。配製好的食物如置於室溫超過四小時,便須棄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