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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焦點(二零一四年七月第九十六期)-食物安全平台

食物、致癌物質與癌症–下篇

食物安全中心
風險評估組
科學主任游天頌先生報告

我們這幾期會探討食物、致癌物質與癌症三者之間的關係,本文為該系列之二。

致癌物質是如何引致癌症的?

致癌物質是指會引發癌症的物質,按其致癌機理可分為基因毒性致癌物和非基因毒性致癌物兩類。基因毒性致癌物是透過直接破壞脫氧核糖核酸(DNA)而誘發癌症。這類致癌物沒有一個絕對安全的攝入量,即使少量也有可能破壞基因物質,從而增加發生癌症的機會,因此不可能為基因毒性致癌物釐定一個安全參考值。非基因毒性致癌物則不是與DNA產生反應,而是通過破壞細胞結構、改變細胞分裂速率及其他增加基因錯誤風險的作用而致癌。非基因毒性致癌物通常可確定閾值,低於此值將觀察不到毒性或致癌作用。

評估物質的致癌性

致癌性是指可引致癌症的能力或傾向。物質的致癌性評估過程極其複雜且涉及嚴謹細密的科學判斷,通常由權威癌症研究組織,例如世界衞生組織(世衞)轄下的國際癌症研究機構統籌進行。該機構在評估物質對人類的致癌性時,會通盤考慮所有掌握的證據,以作出全面的判斷。根據人體研究結果、動物實驗結果以及其他相關數據等證據的充分程度,有關物質被分為四組。

國際癌症研究機構按物質致癌性制定的分類

健康生活模式可減低患癌風險

癌症由多種因素引起,其中吸煙被確定為最主要的致癌成因。其他的致癌因素還包括膳食、飲酒、體能活動、傳染病、激素和輻射等。據世衞估計,在工業化國家,膳食因素約與30%的癌症有關,成為僅次於煙草,理論上可預防的致癌因素。而在發展中國家,估計這一比例大概亦佔20%左右。因此,只要建立健康的飲食習慣和生活模式,便能減低患癌的風險。世衞除了強調保持體重適中和定期進行體能活動的重要性外,在飲食方面還提出了下列建議:

下一期我們會詳細探討幾種食物中的致癌物質,以及如何減少這些物質在食物中的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