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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焦點(二零一二年七月第七十二期)- 食物事故點滴

石 班 魚 乾 小 食 含 河 豚 毒 素

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五日,食物安全中心(中心)發出食物警報,警告市民一款石班魚乾小食可能混有河豚,因而驗出含河豚毒素,建議市民停止食用有關產品。

河豚毒素中毒主要由進食河豚所引致。河豚毒素毒性強烈,中毒症狀包括面部及手腳麻痺,隨後四肢逐漸癱瘓及呼吸困難,攝入高劑量更可導致死亡。病徵通常在吃下毒素後10至45分鐘出現,但亦可延至三小時。

中心建議市民切勿進食有關食品,並把產品退回商戶。為安全起見,市民亦不宜食用同一品牌其他口味的魚乾。涉事商戶已主動回收相關產品,中心亦已向其發出警告信。如該產品再推出市面出售,中心會抽取樣本作化驗。

出事產品"御家族"「鮮魚撈」鮮海石斑魚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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