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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焦點(二零二六年七月第二百四十期)- 文章一

構成食物安全風險常見的致敏物

食物安全中心風險評估,
及傳達科首席醫生龔健恆醫生,
及風險評估組科學主任吳凱琳女士報告

常見的食物致敏物及食物過敏的流行率

食物過敏是重大的食物安全問題。食品法典委員會把致敏食物定義為可誘發有過敏反應的人士出現免疫球蛋白E類介導或其他特異性免疫介導反應的食物(包括配料、食物添加劑和加工處理助劑)。

整體而言,文獻已記錄超過170種食物會引起食物過敏。食品法典委員會指出,全球大多數食物過敏是由八種食物/八個食物類別及其衍生產品中的多種蛋白質引起的,包括含有麩質的穀類(即小麥、黑麥、大麥、燕麥、裂穀小麥或其混合變種)、甲殼類動物、蛋類、魚類、奶類、花生、大豆和木本堅果(圖1)。

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指出,全球約有2.2億人有食物過敏。一篇於2025年7月發表的綜述文章引述數據稱,工業國家約有8%的兒童及10%的成年人受食物過敏影響,而多個流行病學研究顯示,世界各地的食物過敏流行率正在上升,且存在顯著的地區差異。歐洲的自述食物過敏比率由不足1%至超過10%不等。花生和蛋類過敏在北美和北歐較為常見,亞洲則以貝類和魚類過敏為主。中國內地一項大型研究顯示,5.8%的受訪者報告對食物有不良反應,4.3%報告有食物過敏。最常見的八種致敏食物依次為蝦、芒果、貝類、蛋類、魚類、牛肉、奶類和羊肉(流行率介乎1.22 %和0.25%之間)。在本港,針對2至7歲中國籍兒童的橫斷面調查指出,在2006至2007年、2013至2014年及2020至2021年,自覺食物過敏比率分別為 6.1%、9.5%及8.5%。當中2020至2021年的研究結果發現,最常見的食物致敏物是貝類(1.99%),其次是蛋類(1.86%)、花生(1.52%)、奶類(0.77%)、水果(0.75%)、魚類和木本堅果(均為0.68%),以及小麥(0.32%)。

根據食品法典委員會的資料,最常見引發過敏反應的木本堅果包括杏仁、巴西果仁、腰果、榛子、夏威夷果仁、美洲胡桃、開心果和合桃。雖然有些人可能視椰子為木本堅果,並擔心可能引發過敏,但需注意的是,椰子歸類為核果(一種有三層果皮的果實,其中種子被堅硬果皮包裹),有別於橡實和榛子等木本堅果,後者沒有核果所具有的多肉或纖維狀外層。本港的免疫學家亦指出,由於椰子不屬木本堅果或花生類,因此未必會引發相同的過敏反應。澳洲新西蘭食品標準管理局先前進行的風險評估亦顯示公眾對椰子過敏的情況罕見,而對木本堅果過敏者同時對椰子過敏的風險極低。

與標籤相關的食物安全標準

預防過敏反應的關鍵在於避免食用致敏食物,因此,準確地標示產品並向顧客提供清晰的資訊至為重要。食品法典委員會確認的致敏食物正是全球過敏標籤制度的依據。

在香港,根據《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第132W章),預先包裝食物的配料表須清楚指明是否含有某些致敏物,當中包括前述八種食物/食物類別。經檢視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指引,以及主要已發展經濟體和中國內地的做法後,本港無須把椰子強制標示為致敏物。

給業界和公眾的建議

為盡量減低有過敏史人士的食物過敏風險,業界應盡應有的責任,標示食品中含有或可能含有的致敏物,並避免食品在無意間與其他製品所含的致敏物交叉污染。在餐廳中,顧客點餐時,侍應可詢問對方是否有任何食物過敏,並向廚師確認所點菜式是否含有相關的致敏物。

市民應留意自己的食物過敏醫療史和家族史,以及過敏的具體症狀(例如皮膚出疹和黏膜腫脹)。消費者(尤其是有食物過敏記錄者)在購買或食用預先包裝食品前,應細閱配料表,確保不含有關致敏物。如進食食品後出現不良症狀,應立即求醫,以便進一步處理。


圖1:常見的八大類致敏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