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前 言

利 用 無 菌 處 理 包 裝 來 製 造 低 酸 食 物 是 一 個 十 分 複 雜 的 過 程 。 這 個 過 程 中 , 每 個 生 產 工 序 必 須 經 嚴 格 控 制 , 才 可 製 造 出 合 乎 衞 生 及 安 全 食 用 的 食 物 。 本 衞 生 守 則 是 本 署 食 物 安 全 中 心 在 諮 詢 食 品 行 業 及 有 關 機 構 的 意 見 後 製 備 的 , 目 的 是 就 無 菌 處 理 包 裝 低 酸 食 物 提 供 指 引 , 以 及 就 製 造 安 全 及 合 乎 衞 生 的 低 酸 食 物 所 需 措 施 提 供 意 見 。

任 何 欲 討 論 與 本 守 則 有 關 事 宜 的 食 品 製 造 商 可 與 食 物 環 境 衞 生 署 傳 達 資 源 小 組 ( 電 話 : 2381 6096) 聯 絡 。

引 言

Code of Hygiene Practice for Aseptically Processed and Packaged Low-Acid Foods 無 菌 處 理 包 裝 可 消 滅 食 物 中 對 人 體 有 害 的 微 生 物 , 以 及 防 止 微 生 物 在 非 冷 藏 溫 度 下 滋 長 , 達 到 商 業 無 菌 的 要 求 。

無 菌 處 理 包 裝 是 指 食 物 先 經 殺 菌 、 冷 卻 、 然 後 裝 填 於 經 消 毒 的 包 裝 內 , 再 用 經 消 毒 的 封 蓋 密 封 。 整 個 製 造 過 程 在 無 菌 的 環 境 下 進 行 。 由 於 這 種 製 成 品 達 到 商 業 無 菌 , 所 以 可 在 一 般 環 境 下 長 時 間 貯 存 。

以 酸 度 而 言 , 食 物 可 以 分 為 低 酸 及 酸 性 兩 類 。 低 酸 食 物 是 指 除 酒 精 飲 品 外 , 在 加 熱 處 理 後 其 中 任 何 成 分 的 pH 值 高 於 4.6 的 食 物 。 由 於 引 致 食 物 腐 壞 或 中 毒 的 微 生 物 如 芽 孢 梭 屬 細 菌 及 肉 毒 菌 等 容 易 在 低 酸 環 境 下 滋 長 , 因 此 這 類 食 物 較 其 他 食 物 容 易 變 壞 。 良 好 製 造 規 範 是 確 保 這 類 食 物 的 安 全 及 品 質 的 要 素 。

無 菌 處 理 包 裝 是 一 個 十 分 複 雜 的 製 造 過 程 。 為 確 保 食 物 的 加 工 、 裝 填 及 包 裝 系 統 能 在 無 菌 的 環 境 下 進 行 , 每 個 生 產 工 序 必 須 經 嚴 格 控 制 。 本 守 則 旨 在 就 製 造 無 菌 處 理 包 裝 的 低 酸 食 物 提 供 一 般 性 的 指 引 , 以 及 就 生 產 安 全 及 合 乎 衞 生 的 低 酸 食 物 所 需 的 措 施 提 供 意 見 。

應 用 範 圍

工 場 : 設 計 及 措 施

工 場 : 製 造 食 物 的 衞 生 規 定

原 料 規 定

包 裝 材 料 及 產 品 容 器

產 品 消 毒

無 菌 包 裝 法

衞 生 管 制

品 質 保 證

  1. 應 設 立 一 個 適 用 於 生 產 、 貯 存 及 運 送 各 方 面 的 品 質 管 理 系 統 , 確 保 製 成 品 符 合 預 定 的 規 定 。
  2. 應 從 每 批 製 成 品 抽 樣 進 行 培 殖 細 菌 測 試 ( 例 如 , 以 35 oC± 3.0 oC 的 溫 度 進 行 十 日 測 試 ) 。 製 造 商 亦 可 選 擇 其 他 的 時 間 及 溫 度 組 合 。 應 觀 察 已 培 殖 細 菌 的 容 器 , 以 查 看 氣 體 產 生 的 情 況 及 產 品 外 觀 的 轉 變 ( 例 如 , 氣 味 , pH 值 , 黏 稠 度 等 ) 。 儘 管 在 培 殖 細 菌 後 產 品 並 無 異 樣 , 亦 應 從 每 批 產 品 中 抽 取 指 定 數 量 的 樣 本 , 根 據 商 業 無 菌 進 行 微 生 物 分 析 , 並 應 保 存 測 試 的 紀 錄 。
  3. 應 保 存 載 有 日 期 及 清 晰 的 紀 錄 。 以 下 為 這 類 紀 錄 的 一 些 例 子 :
    • 保 養 紀 錄 ,
    • 原 料 品 質 紀 錄 ,
    • 加 工 前 的 程 序 紀 錄 ,
    • 機 器 操 作 * 紀 錄 及 / 或 有 關 下 列 工 序 的 機 器 自 動 記 錄 :
      • 設 備 消 毒 ,
      • 超 高 溫 殺 菌 程 序 ,
      • 無 菌 包 裝 等 ,
    • 加 工 程 序 編 差 紀 錄 ,
    • 製 成 品 的 測 試 紀 錄 ,
    • 貯 存 紀 錄 ( 貯 存 廢 料 、 貯 存 控 制 ) 、
    • 清 潔 及 消 毒 紀 錄 等 。
    每 項 紀 錄 應 由 加 工 的 操 作 * 或 指 定 人 員 在 製 造 產 品 過 程 中 記 錄 下 來 。 每 隔 一 段 適 當 時 間 指 定 人 員 應 審 查 所 有 紀 錄 。 若 發 現 任 何 與 訂 定 情 況 有 別 的 現 象 或 結 果 , 便 應 採 取 跟 進 行 動 以 及 記 錄 這 些 行 動 。 存 放 紀 錄 的 方 式 應 以 方 便 查 核 為 宜 。
  4. 出 貨 前 , 廠 方 管 理 部 應 指 派 具 有 關 認 識 的 人 員 審 查 所 有 加 工 紀 錄 , 以 確 保 所 有 產 品 均 經 預 定 的 程 序 處 理 。 若 發 現 任 何 異 常 的 情 況 , 應 採 取 適 當 的 跟 進 行 動 。
  5. 製 造 商 應 向 分 銷 商 提 供 有 關 產 品 貯 存 、 搬 運 及 運 送 的 書 面 指 引 , 並 提 醒 搬 運 人 員 胡 亂 碰 撞 產 品 的 潛 在 危 機 。
    • 若 有 產 品 因 製 造 程 序 有 偏 差 , 被 微 生 物 污 染 或 腐 壞 而 可 能 對 人 體 健 康 有 害 , 而 該 批 產 品 又 已 全 部 或 部 分 進 入 分 銷 網 , 製 造 商 應 向 本 署 報 告 。
    • 應 制 定 一 個 產 品 回 收 ( 緊 急 ) 計 劃 , 以 便 快 捷 及 有 效 地 從 巿 場 上 收 回 任 何 一 批 可 能 危 害 健 康 的 食 品 。 製 造 商 應 就 該 回 收 計 劃 進 行 測 試 , 確 定 其 有 效 程 度 。 本 署 已 製 備 一 份 題 為 「 食 品 回 收 指 引 」 的 刊 物 , 指 導 食 品 製 造 商 及 分 銷 商 如 何 收 回 食 品 。

附 錄 

無 菌 處 理 包 裝 低 酸 食 物 工 序 查 對 表

工 場

原 料

包 裝 材 料 及 產 品 容 器

殺 菌

無 菌 包 裝 法

衞 生 管 制

品 質 保 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