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甜味剂属食物添加剂,代替糖类为食物提供甜味。与其他食物添加剂一样,甜味剂只有在经过严格安全评估并证明适宜食用后才会获准使用。《食物内甜味剂规例》(第132U章)(《规例》)订明除准许甜味剂外,任何人不得售卖、托付、交付或输入含甜味剂的食物。
政府已检视《规例》,并于2026年9月4日展开修订建议的公众谘询为期三个月,至2026年12月4日止。
主要建议修订
在检视《规例》内容及拟定有关修订建议时,政府参考了食品法典委员会及内地标准、本港市民的饮食习惯及摄入量,以及本港其他主要食品贸易伙伴的做法。
修订建议主要包括将多羟醇纳入规管范围、扩大准许甜味剂名单及按食物及甜味剂组合订定最高准许含量,并作出技术修订,以更有效保障公众健康及与国际标准接轨。
公众谘询 (2026年9月4日至12月4日)
请于谘询期内以电邮、传真或邮寄方式把意见送交食安中心:
香港金钟道 66 号
金钟道政府合署 43 楼
食物环境卫生署
食物安全中心
传真:(852) 2893 3547
电邮:sweetener_consultation@fehd.gov.hk
谘询会
我们将举行两场谘询会,详情如下:
| 日期: | 2026年9月23日(星期三) | 2026年10月23日(星期五) |
| 时间: | 下午2时30分时至4时 | 下午2时30分时至4时 |
| 形式: | 实体会议 | 网上视讯会议 (Zoom Cloud Meeting) |
| 地点: |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58 号 新湾仔街市1 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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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截止日期: | 2026年9月17日 | 2026年10月16日 |
有意参加谘询会的人士请填妥夹附的报名表,并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交回食物安全中心传达资源小组(传真号码:2787 3638;电邮地址:communication_resource_assistant@fehd.gov.hk)。如有查询谘询会事宜,请于办公时间内致电 2381 6096。
台风及恶劣天气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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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天文台于谘询会开始前4小时,仍然维持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讯号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极端情况」,谘询会将会取消。
- 若于谘询会开始前2小时,发出(或将发出)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讯号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极端情况」,谘询会亦将会取消。
- 若天文台于谘询会期间预告或悬挂八号或以上台风讯号,谘询会将立刻取消。
- 若天文台于谘询会期间挂黑色暴雨警告,谘询会将会继续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