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posed Amendments to the Sweeteners in Food Regulations (Cap. 132U)

背景

甜味剂属食物添加剂,代替糖类为食物提供甜味。与其他食物添加剂一样,甜味剂只有在经过严格安全评估并证明适宜食用后才会获准使用。《食物内甜味剂规例》(第132U章)(《规例》)订明除准许甜味剂外,任何人不得售卖、托付、交付或输入含甜味剂的食物。

政府已检视《规例》,并于2026年9月4日展开修订建议的公众谘询为期三个月,至2026年12月4日止。

主要建议修订

在检视《规例》内容及拟定有关修订建议时,政府参考了食品法典委员会及内地标准、本港市民的饮食习惯及摄入量,以及本港其他主要食品贸易伙伴的做法。

修订建议主要包括将多羟醇纳入规管范围、扩大准许甜味剂名单及按食物及甜味剂组合订定最高准许含量,并作出技术修订,以更有效保障公众健康及与国际标准接轨。

公众谘询 (2026年9月4日至12月4日)

请于谘询期内以电邮、传真或邮寄方式把意见送交食安中心:

香港金钟道 66 号
金钟道政府合署 43 楼
食物环境卫生署
食物安全中心
传真:(852) 2893 3547
电邮:sweetener_consultation@fehd.gov.hk

谘询会

我们将举行两场谘询会,详情如下:

日期: 2026年9月23日(星期三) 2026年10月23日(星期五)
时间: 下午2时30分时至4时 下午2时30分时至4时
形式: 实体会议 网上视讯会议 (Zoom Cloud Meeting)
地点: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58 号 新湾仔街市1 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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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日期: 2026年9月17日 2026年10月16日

有意参加谘询会的人士请填妥夹附的报名表,并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交回食物安全中心传达资源小组(传真号码:2787 3638;电邮地址:communication_resource_assistant@fehd.gov.hk)。如有查询谘询会事宜,请于办公时间内致电 2381 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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