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结果甜味剂小常识

本文章节录自消费者委员会第338期(2004年12月)选择月刊(https://echoice.consumer.org.hk/) ,本署谨向消费者委员会致谢。

香口胶、糖果含多种代糖

近年瘦身风气盛行,为控制体重,不少人会选择一些「低糖」或「无糖」食品。代糖热量极低,使用代糖可以较低成本提供与糖相若的甜度,因此有不少食物和饮品例如香口胶和糖果使用代糖调制。

香口胶和糖果一向深受上班一族及学生欢迎。有海外报告指出,青少年会从这些食品中摄取大量代糖。亦有传言食用代糖会致癌,令人对代糖敬而远之,实情如何?

为瞭解在本港销售的香口胶及糖果产品的甜味剂(俗称代糖)含量,及评估是否会对身体造成影响,消费者委员会联同食物环境卫生署合作测试市面上糖果类产品的甜味剂含量。

研究范畴

研究搜集在本港主要零售点出售,而标籤上标明含有甜味剂的糖果类产品,包括香口胶、糖果及其他帮助口气清新的产品,针对本港法例涵盖的甜味剂作含量测试。

根据香港法例《食物内甜味剂规例》,甜味剂指「任何带甜味的化合物,但不包括糖或其他碳水化合物或多羟醇(polyhydric alcohols )」,目前本港准许食物使用八类甜味剂,包括:

  1. 醋磺内酯钾(acesulfame potassium)
  2. 缩二氮酸基胺(alitame)
  3. 天冬酰胺(aspartame)
  4. 天冬酰胺– 醋磺内酯盐(aspartame-acesulfame salt)
  5. 环己基氨基磺酸及其钠盐、钾盐和钙盐(cyclamic acid and its sodium, potassium and calcium salts)
  6. 糖精及其钠盐、钾盐和钙盐(saccharin and its sodium, potassium and calcium salts)
  7. 三氯半乳蔗糖(sucralose)
  8. 索马甜(thaumatin)

由于甜味剂(4 )在食物中容易溶解成天冬酰胺及醋磺内酯盐,因此含有该成分的产品只能分别作天冬酰胺和醋磺内酯盐的测试。此外,是次研究没有包括甜味剂(8 ),因根据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 世界卫生组织联合食物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oint 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FAO )/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 )Expert Committee on Food Additives (简称JECFA )﹞的评估,索马甜是一种可被迅速分解为食物成分的蛋白质。食用索马甜后,只会稍微增加正常蛋白质的摄取量。故JECFA 把索马甜的每日可摄取量列为「不作特殊规定」类别,意即毒性甚低。而根据现有资料显示,索马甜于食物内的使用量不会影响人体健康。

抽取样本

2004 年5 月下旬,食环署在本港各大零售点进行市场调查,根据标籤上的资料,找出含有甜味剂的主要预先包装糖果类食品。在选择测试样本时,考虑的因素包括产品的种类、受欢迎程度和在主要零售点有否售卖等。

测试共化验了12 款香口胶、25 款糖果及3 款帮助口气清新的产品。

测试方法

样本送交食环署的食物研究化验所,以高效液相色谱法(High Performance Liquid Chromatography, HPLC )进行甜味剂的定量测试,分析每个产品的甜味剂含量。甜味剂的最高限量参照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 )草拟中的标准 (见表一)

测试结果

香口胶及糖果大多含醋磺内酯钾和天冬酰胺

25 个产品(62.5% )含有醋磺内酯钾,34 个(85% )含天冬酰胺,当中21 个(52.5% )同时含醋磺内酯钾和天冬酰胺两种甜味剂,另有4 个产品含有三氯半乳蔗糖。至于缩二氮酸基胺、环己基氨基磺酸和糖精则未有检出。

香口胶及糖果样本的甜味剂含量均符合食品法典委员会草拟中的标准。至于其他帮助口气清新的产品,以产品重量计算,甜味剂含量虽然高,但每片重量很低(约0.03 - 0.05 克),因此进食一片所摄入的甜味剂分量亦颇低,而食品法典委员会所草拟有关甜味剂在糖果类产品的标准亦不适用于此类产品。

甜味剂摄取量取决于浓度及进食分量

甜味剂的摄取量取决于产品中甜味剂的浓度及进食的分量。以香口胶为例,#5 的醋磺内酯钾浓度虽然高于#6 ,但由于#6 的每片分量较多,故#6 的每片醋磺内酯钾含量则最高( 见表二 )。

根据JECFA 订定的甜味剂「每日可摄取量」,醋磺内酯钾及天冬酰胺的每日可摄取限量分别为每千克体重15 毫克及40 毫克。举例说,一个体重52 千克的中学生,每日最多可摄取780 毫克醋磺内酯钾及2,080 毫克天冬酰胺。

香口胶

香口胶平均每千克含有1,200 毫克醋磺内酯钾和1,400 毫克天冬酰胺。假设一个体重52 千克的中学生每日进食一排共10 块香口胶(每块香口胶重量为1.4 克),而他所食的香口胶的甜味剂含量为本测试中最高的分量,即每千克香口胶含有1,700 毫克醋磺内酯钾和2,600 毫克天冬酰胺,他每日便会从香口胶摄入24.3 毫克醋磺内酯钾和35.9 毫克天冬酰胺,分别相等于每日可摄取量的3% 和2% 。欧洲青少年甜味剂摄入量调查发现,一个香口胶消费量偏高的青少年每日亦只进食3 块香口胶。因此以上的评估可能高估了中学生从香口胶摄入甜味剂的分量。

糖果

糖果平均每千克含有750 毫克醋磺内酯钾和2,200 毫克天冬酰胺。根据食环署2000 年向本港中学生进行的消费量调查,摄取量平均和偏高的中学生每日进食的硬糖分量分别为9 克和40 克。我们假设他们所进食的硬糖全部含有甜味剂,因此一个摄取量平均的中学生(平均体重为52 千克)每日的醋磺内酯钾和天冬酰胺摄入量分别为6.7 毫克和19.7 毫克,均相等于每日可摄取量的1% 。至于一个摄取量偏高的中学生,每日的醋磺内酯钾和天冬酰胺摄入量分别为29.8 毫克和87.4 毫克,均相等于每日可摄取量的4% 。

糖果类产品甜味剂含量不影响健康

换言之,消费者因进食糖果类产品所摄入的甜味剂分量远低于每日可摄取量,不会对健康造成损害。不过,消费者亦须注意饮食。饮品被视为人们从饮食中摄取甜味剂的主要来源,其他来源包括餐桌用甜味剂、糖果和香口胶。消费者应保持均衡饮食,避免从少数种类或单一品牌的食品摄取过量的甜味剂。基于个人及健康问题,消费者亦可征询医护人员关于食用甜味剂的意见。

结论

整体而言,本研究所测试的糖果类产品均未有添加过量甜味剂。消费者不会因进食糖果类产品中的甜味剂而损害健康。食环署会继续监察食物中的甜味剂,以保障公众健康。

厂商意见

「明治」表示根据厂商纪录,其产品「明治无糖薄荷香口珠」的天冬酰胺含量为每千克500 毫克。(本会按﹕食环署的两次测试显示该产品的天冬酰胺含量为每千克3,000 毫克。)

 

甜味剂小常识

甜味剂是甚么?

甜味剂一般指「低热量」的甜味化合物,能够取代「糖」来增加食物的甜味。同样重量的甜味剂甜味可远高于一般的「糖」,如蔗糖。甜味剂的甜度较蔗糖高数十至数千倍不等。因此,在食物中加入分量较少的甜味剂,便可取得相同的甜味。将一些不同种类的甜味剂混合使用,还可产生协同作用(synergistic effect ),使用的每种甜味剂,只需添加较少的分量,便能达到所需的甜度。

在日常饮食中,人体从甜味剂摄取的卡路里非常低,因此,甜味剂又称为「非营养性甜味剂」(non-nutritive sweeteners )。举例来说,糖精不含热量,天冬酰胺则每克只含4 千卡的热量。

甜味剂多用于哪类食品或饮品?

目前有不少食物和饮品,包括汽水、糖果、香口胶、甜品如布甸、啫喱和雪糕等,都可用甜味剂调制。有些用作餐桌甜味剂,直接加入咖啡、茶、水果或早餐谷麦片内。

甜味剂的优点

甜味剂热量低,可帮助控制体重。由于甜味剂不会影响人体内胰岛素或葡萄糖的水平,那些须限制摄取碳水化合物的人士如糖尿病患者,亦可在食物和饮品中加入甜味剂来增加甜味。而对食物制造商而言,使用甜味剂可用较低成本,便能提供与糖相若的甜度,故近年来甜味剂被广泛使用。

甜味剂对健康的影响

媒介曾流传食用甜味剂会致癌。其实甜味剂与其他食物添加剂一样,必须经过安全评估,才可获准使用。JECFA 根据从动物及人类研究所得的毒性资料,评估甜味剂的安全性,并按照安全评估的结果,订定甜味剂的「每日可摄取量」。每日可摄取量是指一个人一生中每日可摄取的食物添加剂分量,而这分量不会对人体健康构成可观测到的影响。一般人只要长期的平均摄入量未超过JECFA 所建议的每日可摄取量,在短暂期间偶然摄入过量的甜味剂并不会影响健康。

会否致癌?

糖精和环己基氨基磺酸(或称甜蜜素)这两种甜味剂一度被认为可能令老鼠患癌。其后,科学家进行更多有系统的动物测试,并未证实它们会令动物致癌。糖精和环己基氨基磺酸被JECFA 评为安全,可在食物中用作甜味剂,多个国家亦重新批准使用。

甜味剂的规管

现时香港法例准许食物使用8 类甜味剂﹕(1 )醋磺内酯钾;(2 )缩二氮酸基胺;(3 )天冬酰胺;(4 )天冬酰胺– 醋磺内酯盐;(5 )环己基氨基磺酸及其钠盐、钾盐和钙盐;(6 )糖精及其钠盐、钾盐和钙盐;(7 )三氯半乳蔗糖和(8 )索马甜。至于各甜味剂在不同食物类别中的最高含量则未有订下,不过,食环署要求食物制造商遵照「优良制造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的原则,调配食物时只宜添加适量的甜味剂。

国际方面,食品法典委员会正草拟一些甜味剂在某些食物中的最高含量,包括甜味剂在香口胶及糖果中的最高含量。

给业界的守则

食物制造商可使用《食物内甜味剂规例》(第132 章附属法例U )订明的甜味剂,并遵照「优良制造规范」的原则添加。制造商可考虑在产品使用一种以上甜味剂,减少消费者摄取各甜味剂的分量。

《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籤)规例》(第132 章附属法例W )刚作出修订,规定食物包装须加上正确标籤,列明所用食物添加剂(包括甜味剂)的作用类别,及其所用名称或其在食物添加剂编号系统中(International Numbering System for Food Additives )的识别编号,食物业界宜多加注意。有关修订规例将于2007 年7 月生效。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