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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焦点(二零一六年十月第一百二十三期)- 食物安全平台

解读食物标籤 – 食物致敏物

食物安全中心
风险评估组
科学主任马嘉明女士报告

大部分人享用各式各样的食物都没有问题,但有少数"敏感"人士却会在吃了某些食物或食物配料后,身体出现不良反应,有些反应很轻微,有些却很严重,甚至有致命危险。

食物过敏

食物过敏是指人体免疫系统对食物中某些物质或配料产生反应。如身体对某种物质过敏,即使分量很少也能引起过敏反应。一项香港大学的调查(二零一二年)发现,本港大约每20名儿童便有一名自我报称对食物过敏,而常见的致敏物有贝类、蛋、奶和花生。

食物过敏的症状包括脸部、舌头或嘴唇肿胀、气喘和皮肤痕痒等,严重的甚至可引起过敏性休克,一种急性且可能致命的过敏反应。

常见谬误

X 我每次喝奶后都肠胃不适,一定是对奶类过敏

事实:人们常常把乳糖不耐症误以为是对奶类过敏。与对奶类过敏所引发的免疫反应不同,乳糖不耐症其实是由于身体缺乏分解乳糖所需的乳糖酶而出现消化不良。奶类过敏通常在出生后头一年出现,而乳糖不耐症则多发生在青少年和成人身上。

X 谷氨酸一钠(俗称味精)是食物过敏的常见成因

事实:有些人可能自觉对味精敏感,多年来,亦偶有报道指有人在食用含有味精的食物后短暂出现轻微症状(头痛、颈后麻木/刺痛、面色潮红、肌肉紧张及全身乏力等综合症状)。但是,多个国际和国家食物安全机构曾多次评估味精的安全性,结论是目前的证据不足以支持食用味精和这些综合症状之间存在任何因果联系。

预先包装食物的标籤上须标明的八种致敏食物/食物配料(a.含有麸质的谷类(即小麦、黑麦、大麦、燕麦、裂谷小麦、它们的混合变种及它们的制品),b.鱼类及鱼类制品,c.蛋类及蛋类制品,d.花生、大豆及它们的制品,e.甲壳类动物及甲壳类动物制品,f.木本坚果及坚果制品,g.奶类及奶类制品(包括乳糖),h.浓度达到或超过百万分之十的亚硫酸盐)
预先包装食物的标籤上须标明的八种致敏食物/食物配料(a.含有麸质的谷类(即小麦、黑麦、大麦、燕麦、裂谷小麦、它们的混合变种及它们的制品),b.鱼类及鱼类制品,c.蛋类及蛋类制品,d.花生、大豆及它们的制品,e.甲壳类动物及甲壳类动物制品,f.木本坚果及坚果制品,g.奶类及奶类制品(包括乳糖),h.浓度达到或超过百万分之十的亚硫酸盐)

标示食物致敏物

食物过敏症在现时是无法根治的,控制这种病症的唯一有效方法是避免进食含有致敏物的食物。因此,对有关人士来说,为了防止误食致敏物,食物标籤上的致敏物资料是非常重要的。

本港规例与食品法典委员会的国际标准一致,订出八种引起最严重反应和大部分食物过敏个案的食物/食物配料,规定预先包装食物如含有这八种致敏物,必须在标籤上清楚标示。

预防性的警告字句

除了强制性的标示外,制造商往往采用"可能含有微量XXX"或"生产此食品的厂房亦处理XXX"等字句,提示消费者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有可能无意掺杂了小量致敏物。举例来说,食品A的生产配方本不包括花生,但因与含有花生的产品B共用厂房,结果食品A可能含有微量花生,对花生过敏的人士食用构成风险。

不过,业界人士不得以这些预防性的警告字句为由逃避采取一切合理预防措施及尽一切应尽的努力以预防致敏物交叉污染的责任。任意滥加有关字句,一方面会无端剥夺了过敏人士的食物选择,另一方面也有可能削弱业界的公信力,令过敏人士冒险进食载有有关警告字句的产品。

给食物过敏人士或其照顾者的建议

给业界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