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节录自消费者委员会第438期(2013年4月)选择月刊(https://echoice.consumer.org.hk),本中心谨向消费者委员会致谢。

研究结果|基因改造食物Q&A|基因改造食物标籤的规管

12款食物含「基因改造」粟米成分

5款含量逾5%但没有标注

基因改造食物一直受消费者关注,主要集中在食物安全及对环境的影响。本会在2011年曾测试豆浆内的基因改造大豆成分,今次与食物安全中心合作检测食物内的基因改造粟米成分。

结果发现,49款测试样本中,12款检出基因改造粟米成分,当中5款的含量多于5%,检出含量最高的一个基因改造品系更达64%。根据食物安全中心制定的《基因改造食物自愿标籤指引》,如食物含5%或以上基因改造成分,建议在标籤注明为「基因改造」,但该5款样本均没有作此标示。

测试样本

是次研究集中测试本地有售的粟米和以粟米为主要配料的预先包装食物。食物安全中心于2012年4月至10月,从不同的零售店搜集了49款样本作测试,包括粟米棒(5款)、粟米粒(9款)、粟米汤(6款)、粟米粉/粟米渣(4款)、婴幼儿食品(6款)及零食(19款)。

测试项目

所有样本送交政府化验所检测,检验10个基因改造粟米品系〔genetically modified(GM)event〕在样本中的含量,详细资料见表一

要指出的是,是次研究范围只限于检测有关的基因改造粟米成分,并没有检测其他基因改造农作物成分。

测试结果

49款样本中,37款没有检出基因改造粟米成分(即基因改造粟米的DNA)。在这37款样本中,25款没有检出基因改造粟米成分,12款则完全没有检出粟米DNA,详细资料见表二

余下的12款样本检出基因改造粟米成分,详细资料及分析见表三及下文。

12款检出基因改造粟米成分当中5款含量多于5%

12款样本检出基因改造粟米成分,包括1款粟米汤、3款粟米粉/粟米渣和8款零食。

检出的基因改造粟米成分含量如下:

以上7款样本都是用粟米及/或粟米粉所制成,5款来自美国,1款来自法国,另1款来自台湾。来自美国或其他有种植基因改造农作物国家的粟米原料,有可能在种植、收割、运送、加工和储存过程中意外混杂了基因改造粟米。

上述样本中,大部分检出多于一个基因改造粟米品系的含量多于5%,反映这些样本的粟米原料,可能含有不同种类的单一基因改造品系的基因改造粟米,亦可能含有混合品系的基因改造粟米(即于一种基因改造粟米内有超过一个基因改造品系)。

上述5款样本都是来自美国的零食产品,占是次研究中来自美国的零食样本的一半。美国是种植最多基因改造粟米的国家,检测结果显示,使用基因改造粟米来制造零食的情况在当地可能较为普遍。

标籤情况

(1)正面标籤

5款含5%以上基因改造成分样本  均没有标示「基因改造」

上述5款(#45、#46、#47、#48、#49)检出含5%以上基因改造粟米成分的样本,全部都没有标注「基因改造」,即全部都没有作「正面标籤」(positive labelling)。

根据食物安全中心制定的《基因改造食物自愿标籤指引》(《指引》),如食品的配料含有5%或以上的基因改造物质,建议在标籤注明为「基因改造」。因此,这5款样本都没有遵照《指引》的建议。

正如上文提及,这5款样本的原产地都是美国。美国现时实行自愿性的基因改造食物标籤制度。不过,若有关的基因改造食物和非基因改造品种比较,出现显着改变,例如含有致敏物、在营养和成分组合方面有明显改变等,则必须强制标籤。

(2)反面标籤

13款标示了「反面标籤」  有10款能提供证明

13款样本作了「反面标籤」(negative labelling),例如以「Non-GM」(即Non-Genetically Modified)、「NO GM ingredients」(即NO Genetically Modified ingredients)等,表示「非基因改造」。当中5款(#4、#9、#20、#32、#37)没有检出基因改造粟米成分,2款(#38、#39)检出基因改造粟米成分,但含量远低于《指引》所订明的阈限值(5%)。换句话说,上述7款样本的基因改造粟米物质含量,都符合《指引》有关可标示「反面标籤」的含量水平。其余6款样本(#21、#22、#24、#26、#33、#35)则完全没有检出粟米DNA。

《指引》订明,使用「反面标籤」须具备文件证明有关声明属实。食物安全中心向上述13款样本的零售商发信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其中10款(#4、#9、#20、#21、#32、#33、#35、#37、#38、#39)提供了文件如证书或化验报告等,证明产品没有使用基因改造粟米。余下3款(#22、#24、#26)的分销商表示已删除有关的「反面标籤」。

5款样本的「反面标籤」造成混淆

根据《指引》,除非有关食物的所有配料均来自非基因改造来源,及具备文件证明有关声明属实,否则不建议以任何「反面标籤」来表示或意味该食物整体而言来自非基因改造来源。另外,为免误导消费者,若食物或配料没有对应的基因改造品种存在,亦不建议使用「反面标籤」。

上述13款样本中,5款(#9、#21、#22、#26、#35)含有多于一种配料,但其包装上的「反面标籤」没有指明是那一种配料来自非基因改造来源。这5款样本中,有些配料并没有对应的基因改造品种存在,例如样本#9内含有水和盐,但实际上并没有基因改造的水和盐。再者,其中有些配料(例如样本#26内的苹果),虽然是有对应的基因改造品种,但有关的基因改造品种未被批准在国际市场上出售,因此理论上食物中亦不会含有这些基因改造品种。故此,这5款样本的「反面标籤」会对消费者造成混淆。《指引》并不建议在这些情况下,样本在包装上对整件食物作「反面标籤」,例如在包装的正面或当眼位置标示「Non-GM」、「NO GM ingredients」等字眼(见图一)。如生产商想表达这些食物的某些配料是来自非基因改造来源,建议于配料表中在有关配料的个别位置注明。

综合上述分析,考虑包括样本检出的基因改造成分含量、是否能够提供文件证明声明属实及会否造成混淆等因素,只有7款样本(#4、#20、#32、#33、#37、#38、#39)完全符合《指引》有关标示「反面标籤」的要求。

建议用中文或英文标示基因改造标籤

3款样本(#32、#33、#37)附有以日文描述的「反面标籤」,其中1款(#33)同时以英文标示。

业界应以提供有用的资料给消费者为原则,如果食物要作基因改造标籤(不论是「正面标籤」或「反面标籤」),建议使用或加上中文或英文描述。

没有样本使用绝对性字眼的「反面标籤」

《指引》不建议使用含绝对性字眼的「反面标籤」〔例如「不含基因改造成分」(GM Free)〕。是次研究中,作出「反面标籤」的样本并没有使用绝对性字眼。

该等作出「反面标籤」的样本,都使用了「Non-GM / NO GM ingredients」或「Made with non-genetically engineered ingredients」(意思即「非基因改造」或「以非基因改造原料制造」)等字眼。

由于基因改造农作物的大量种植,非基因改造农产品有可能与基因改造农产品无意中混杂。是次研究发现,即使声称原材料是来自非基因改造农作物的样本,亦有机会检出基因改造粟米成分,例如样本#38和#39,分别标示「甜玉米粉(非基因改造),玉米粒(非基因改造)」和「Made with non-genetically engineered ingredients」,分别检出含1个和6个基因改造粟米品系,但其含量不足以被定量。这显示非基因改造农作物有可能无意中混杂了基因改造农作物,导致制成品含微量基因改造物质,所以标示「非基因改造」(Non-GM / NO GM ingredients)的食物未必等同完全不含基因改造物质。

总结

测试结果显示,是次研究的49款样本中,5款的基因改造粟米成分多于5%,1款介乎0.1%至5%之间,6款检出但少于0.1%(即低于定量限),余下37款样本则没有检出基因改造粟米成分或完全没有检出粟米DNA。

标籤方面,检出基因改造粟米成分含量多于5%的5个样本,均没有作「正面标籤」(没有标籤注明为「基因改造」),即全部都没有遵照《指引》的建议。

另一方面,13款样本使用了「反面标籤」,全部都没有检出或没有多于《指引》订明的阈限值的基因改造粟米成分含量,但5款的「反面标籤」容易对消费者造成混淆。食物安全中心向这13款样本的零售商发信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当中10款能提供文件证明其产品没有使用基因改造粟米,其余3款的分销商已删除有关的「反面标籤」。综合而言,只有7款样本完全符合《指引》中有关「反面标籤」的建议。

给消费者的建议

给业界的建议

食物安全中心的跟进工作

是次研究没有发现使用「反面标籤」但检出含量多于阈限值的基因改造粟米的样本。不过,有5款含有多于一种配料的样本在包装上作出「反面标籤」,其内容不符合《指引》的建议和容易对消费者造成混淆。食物安全中心已向有关的零售商及分销商(如有)发出劝喻信,提醒零售商/分销商依照《指引》的建议作出标籤。这5款中有2款的分销商已删除有关的「反面标籤」。

此外,部分食物制造商没有使用「正面标籤」以表明食品的配料含有5%或以上的基因改造成分。食物安全中心已向有关的零售商及分销商(如有)发出劝喻信,提醒零售商/分销商依照《指引》的建议作出标籤。

是次研究中检出的基因改造粟米品系,已全部通过其他国家机构的相关风险评估,因此应不会对消费者构成风险。一般来说,安全评估会考虑基因改造生物的成分、摄取量、营养资料、毒性资料、过敏性质及取出基因与接受基因的生物的特性等。根据香港法例第132章《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的规定,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食物,包括基因改造食物,都必须适宜供人食用。为保障公众健康,食物安全中心在有需要时,会对基因改造食物的安全性进行风险评估。

本会建议

本会尊重利用现代生物科技改善农作物及人们生活质素的价值,但亦留意到基因改造食物的安全及对环境的影响仍存在争议。是否选择基因改造食物属个人决定,本会认为最重要的,是在市面出售的基因改造食物,必须通过有关当局的安全评估,证明适合人类食用,并且必须有适当的标籤,让消费者作出知情的选择。

现时本港的《基因改造食物自愿标籤指引》并没有法律约束性,而是次研究发现,有食物样本含相当分量的基因改造粟米成分,但未有作出「正面标籤」,可见在自愿性标籤制度下,消费者未必能知悉食物是否含基因改造成分,单靠业界自愿为基因改造食物加上标籤,未必能充分保障消费者权益。反观不少国家/地区,包括邻近的日本、南韩、台湾,以及内地,经已实行全部或部分食品的强制性标籤制度。本会认为香港政府应积极研究于本地推行强制性标籤制度并尽快立法,以加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本会建议:

厂商意见

「Babynat」(#21)的进口商表示,其产品十分注重品质,根据欧盟有机条例生产,不含基因改造成分,至于粟米DNA,因生产过程中需要加热烹煮以确保其卫生,所以在个别产品未能测出是正常的。

「Rafferty's Garden」(#26)的供应商表示,将删除产品包装上的「NO GM ingredients」声称。

「Arrowhead Mills」(#39)的分销商表示,支持该产品上「反面标籤」的文件,已被食物安全中心接纳。

「Cheetos」(#42)及「Doritos」(#49)的供应商表示,该公司在全球致力提供高质量及美味的食品及饮料,保证所有产品符合并高于严格的安全及质量标准,并只选用相关政府及监管机构核准的安全成分。该公司又表示,各国对于基因改造食物的用途规管及标籤制度不同,因此该公司在全球,包括中国大陆及香港地区,亦坚持产品完全符合当地有关基因改造农产品及食用材料的监管要求。

「Ricos」(#45)的进口商表示已于贴纸上加上(GMO)基因改造声称。

「Lady Liberty」(#48)的分销商表示已和供应商联络及跟进有关标籤及测试报告之事项。

基因改造食物Q&A

何谓基因?

基因(gene)由脱氧核糖核酸(deoxyribonucleic acid,简称DNA)构成,是存在于生物细胞内的遗传物质,它记载了一切维持该生物运作的资料,从而决定该生物的特性。所有生物,包括我们日常食用的动植物,都包含数以万计的基因。

何谓基因改造食物?

随着现代生物科技(modern biotechnology)(或称基因工程,genetic engineering)的发展,科学家现时可以把完全无关物种的基因互相转移。相比传统杂交方式,生物科技可迅速及精确地改变不同生物的基因构造,从而改变生物的特性,以这种方式育种的生物称为基因改造生物(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简称GMO)。

基因改造生物可直接作为食物(例如基因改造粟米)、制成加工食物(例如以基因改造粟米的粟米粉制成的零食)、或制成其他产品(例如以基因改造大豆的大豆油制成的食物添加剂卵磷脂)。总括而言,基因改造食物(genetically modified food,简称GM food)即是任何属于基因改造生物(包括植物、动物和微生物)或衍生自基因改造生物的食物。现时,并未有基因改造动物获有关当局批准作食物用途,在市面出售的基因改造食物,主要为基因改造农作物或由其加工而成的食物。

基因改造农作物有什么特性?

市面出售的基因改造农作物,都是在原来品种上加入一些特性,例如更能抵受除草剂、抵御害虫或病毒侵害和改变脂肪酸的成分组合等特性。

何谓基因改造品系?

基因改造品系(GM event)指基因改造农作物含有关特定重新组合脱氧核糖核酸(recombinant DNA)(或称重组基因)。例如Bt11及MON810两个基因改造粟米品系,分别加入了不同的特定重新组合脱氧核糖核酸,前者的特性是防虫蛀及能抵受除草剂,后者则防虫蛀。

哪种基因改造农作物最普遍?

基因改造农作物商业化种植在2012年踏入第17年,全球的基因改造农作物种植面积已达1.7亿公顷,比前一年增长6%。种植面积最多的4种基因改造农作物依次为大豆、粟米、棉花、芥花籽。

哪个国家生产最多基因改造粟米?

根据国际农业生物技术应用服务组织(International Service for the Acquisition of Agri-Biotech Applications,ISAAA)2012年的数据,全球约有35%的粟米为基因改造粟米,有5个国家种植多于一百万公顷,以种植面积计算,美国为生产最多的国家(3,410万公顷),其次为巴西(1,210万公顷)、阿根廷(330万公顷)、南非(240万公顷)和加拿大(160万公顷)。

哪些基因改造粟米最常见?

最常见的是混合特性(stacked traits)的基因改造粟米,即一种基因改造粟米含有两个或以上的基因改造品系,主要有三种组合:(一)含有能抵受除草剂和防虫蛀各一个基因;(二)含有两个防虫蛀的基因和(三)含一个能抵受除草剂的基因和两个防虫蛀的基因。

防虫蛀的基因是源自一种天然存在于泥土的细菌苏云金杆菌(Bacillus thuringiensis)。这种细菌可产生一种具灭虫功效的蛋白质。从这细菌中抽取负责生产该灭虫蛋白质的基因,再殖入粟米细胞,便培植出具备抵抗虫害特性的基因改造粟米。根据外国的安全评估,这种存在于基因改造粟米中的蛋白质只会杀灭害虫,不会对粟米、人类或动物构成危害。

具备抵受除草剂特性的基因改造粟米,含有某几种对除草剂有抵抗性的细菌基因。种植这些基因改造粟米,农夫可使用相关的除草剂去除杂草。有关基因改造粟米的生产者认为,相比一般农作物需要使用多种除草剂,整体上除草剂的使用量会减少。

基因改造食物安全吗?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资料,目前在国际市场上出售的基因改造食物已通过风险评估,并且估计不会对人类健康带来风险,此外,在基因改造食物获批准食用的国家,没有证据显示当地群众因为进食有关基因改造食物而对健康产生影响。

为何有些样本没有检出粟米DNA?

食物在制作过程中如经过较高度的加工,例如高热处理,原料中的DNA会被破坏或断成细段。是次研究中有12款样本没有检出粟米DNA,其中包括6款婴幼儿食品,有可能是由于此类食品曾经过粉碎及高温消灭微生物的过程。

基因改造食物标籤的规管

《基因改造食物自愿标籤指引》

本港暂无特定法例规管基因改造食物的销售及标籤。

食物安全中心于2006年为预先包装食物制订了《基因改造食物自愿标籤指引》(《指引》),载述为基因改造食物加上标籤的基本原则及例子,以供业界在基因改造食物加上适当的标籤,为消费者提供真确有用的资料。《指引》建议的做法概述如下:

食品法典委员会有关基因改造食物标籤的指引

国际间并未有划一的基因改造食物标籤制度,不同国家和地区均按照其本身的情况来制订基因改造食物标籤的政策和制度。实行自愿性标籤的国家主要有美国、加拿大和新加坡,而实行特定或所有产品强制性标籤的国家/地区包括欧盟、澳洲、新西兰、南韩、日本、台湾及中国内地等,详细资料见附表

食品法典委员会在2011年举行的会议上表示,各国政府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标籤现代生物科技衍生的食物,包括含有基因改造生物的食品。但标籤应符合经食品法典委员会采纳的指引,以避免潜在的贸易问题。

本地基因改造食物标籤制度的考虑

食物安全中心认为,就香港应否推行强制性基因改造食物标籤制度,在2002年进行的规管影响评估所提出的考虑因素部分仍然存在,例如增加业界营运成本(对中小企的影响尤甚),在决定下一步的路向前须作更深入考虑。食物安全中心指,从食物安全的角度而言,目前在国际市场上出售的基因改造食物并未有证据显示会对人类健康带来风险。强制性基因改造食物标籤制度可回应消费者要求更多产品资讯和在知情下作出选择的诉求,但这并不是确保基因改造食物安全的方法。

政府已于3月在立法会的委员会会议中讨论有关引入基因改造食物的销售前安全评估制度。在拟议的计划下,含有或衍生自基因改造微生物、植物和动物的基因改造食物,都必须通过安全评估,方可在香港出售。基因改造食物开发商如有意在本港市场销售基因改造食物,须向食物安全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文件和有证标准物质(certified reference material,例如有关基因改造农作物的样本)。

二零一三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