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三月十五日公布涉及灣仔一所食肆的五宗新增懷疑食物中毒個案,食物安全中心已經作出初步調查,並有以下建議,供食物業處所參考:
| 食物中毒個案 |
- 首宗個案涉及一男一女,年齡為25及33歲
- 第二宗個案涉及三男兩女,年齡介乎24至29歲
- 第三宗個案涉及兩名男子,年齡為24及34歲
- 第四宗個案涉及一男一女,年齡為44及50歲
- 第五宗個案涉及兩名女子,年齡為10及4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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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懷疑涉事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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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的關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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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議 |
- 海產應購自可靠的供應商,並須附有原產地有關當局簽發的衞生證書。
- 賣生吃海鮮(例如蠔及刺身)須獲得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的書面許可/批准。
- 食物處理人員在處理食物時,應保持良好的個人、環境及食物衞生。
- 生的食物要與熟食與即食食物分開擺放與儲存,用不同的器具處理;處理任何食物前後要洗手,減少交叉污染的風險。
- 在餐牌上標示哪些食品是生或未熟的食物,並展示忠告字句,例如「食用生或未煮熟的食物,可增加患上食源性疾病的風險,尤其是孕婦、嬰幼兒、長者和免疫力弱人士。」,以助消費者作出知情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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