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 物 及 藥 物 ( 成 分 組 合 及 標 籤 ) 規 例 》 之
營 養 素 含 量 及 致 敏 物 檢 測 結 果 每 月 報 告
(2013 年 3 月)
《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規例》)規定,預先包裝食物須標示食物的配料,以及表列能量及七種核心營養素,即碳水化合物、蛋白質、總脂肪、飽和脂肪、反式脂肪、鈉和糖(即"1+7")的含量,而各類營養聲稱亦受到規管。預先包裝食物須標示各種配料,如食物含《規例》附表3第2(4E)條所指明的致敏物,亦須在配料表上標明。
為確保食品符合《規例》,食物安全中心一直有抽取預先包裝食物的樣本作檢測,其中包括檢測營養素含量及致敏物。由2012年1月的檢測結果開始,中心每月在網頁上公布有關檢測結果,包括營養素標示值與檢測結果有差異的樣本詳情。自2012年4月1日起,有關含未有標示致敏物的食品樣本詳情亦會一併公布。
(I)營養標籤
營養資料標籤制度之營養素含量檢測結果*
年/月 | 檢測食品樣本數目 | 不符合樣本數目# |
---|---|---|
2013年3月 | 30 | 10 |
*檢測項目包括"1+7"內全部或不同組合的核心營養素
#營養素標示值與檢測結果有一個或以上的差異
不符合樣本詳情
月份 | 樣本性質/名稱 | 檢測項目 | 產品標示值 | 檢測結果 |
---|---|---|---|---|
三月 | 1.巧克力/ M&M's,Milk Chocolate Candies 200克 |
1+7 | 鈉 50毫克/100克 |
鈉 |
2.飲品/ 阿華田三合一營養麥芽飲料 20包x35克 |
1+7 | 蛋白質 8克/100克 |
蛋白質 |
|
3.飲品/ 丹特牌,蜂蜜花梨茶 770克 |
1+7 | 鈉 5毫克/25克 (食用份量) |
鈉 |
|
4.飲品/ 道地,粒粒奶茶(椰果) 340毫升 |
1+7 | 飽和脂肪酸 0.3克/100毫升 |
飽和脂肪酸 |
|
5.飲品/ 古道,健康早安薏仁奶茶 400毫升 |
1+7 | 鈉 17毫克/100毫升 |
鈉 |
|
6.果汁/ Nodahoney, 藍莓汁 500毫升 |
1+7 | 鈉 4毫克/100毫升 |
鈉 |
|
7.果汁/ Plein Fruit, Brittany Apple Juice 1升 |
1+7 | 鈉 2毫克/100毫升 |
鈉 |
|
8.飲品/ 阿華田巧克力味麥芽飲料,配方3(袋裝) 1000克 |
1+7 | 蛋白質 9克/100克 |
蛋白質 |
|
9.飲品/ Heinz,Apple Cider Vinegar 473毫升 |
1+8
|
能量 2.4千卡/100毫升 |
能量 |
|
10.餅乾/ Waterthins TM, 芝麻薄脆片 150克 |
總脂肪
|
總脂肪 4.4克/100克 |
總脂肪 7.3克/100克 |
營養標籤上標示能量值及營養素含量的規管容忍限
能量/營養素 | 規管容忍限 |
---|---|
能量、總脂肪、飽和脂肪酸、反式脂肪酸、膽固醇、鈉、糖 | ≤標示值的120% |
蛋白質、多元不飽和脂肪酸、單元不飽和脂肪酸、碳水化合物、澱粉質、膳食纖維、可溶性纖維、不可溶性纖維、纖維的個別組成部分 | ≥標示值的80% |
維他命及礦物質(維他命A、維他命D及添加的維他命及礦物質除外) | ≥標示值的80% |
維他命A及維他命D(包括添加的) | 標示值的80%至180% |
添加的維他命及礦物質(維他命A及維他命D除外) | ≥標示值 |
來源 : 營養標籤及營養聲稱技術指引(見表3)
http://www.cfs.gov.hk/tc_chi/food_leg/files/nl_technical_guidance_c.pdf
備註: 食物安全中心已針對不符合規定的食品採取跟進行動,包括發出要求解釋信和警告信,要求有關商户糾正違規事項。若違規情況在限期內仍未糾正,食物安全中心便會作出檢控。
(II) 標示食物致敏物
《規例》規定,如預先包裝食物含有八種指明的致敏物,須在配料表上標明。這八種物質是:含有麩質的穀類;甲殼類動物及甲殼類動物製品;蛋類及蛋類製品;魚類及魚類製品;花生、大豆及它們的製品;奶類及奶類製品(包括乳糖);木本堅果及堅果製品;以及濃度達到或超過百萬分之十的亞硫酸鹽。
食物致敏物檢測結果
年/月 | 檢測食品樣本數目 (檢測項目:麩質) |
不符合樣本數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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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 | 2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