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豬隻組織樣本獸藥殘餘超出法例標準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今日(二月七日)公布一個本地豬肝樣本的獸藥殘餘超出法例標準,食安中心正跟進事件。

這個豬肝樣本來自一個本地豬場。檢測結果顯示樣本含每公斤700微克的甲氧芐氨嘧啶。甲氧芐氨嘧啶是一種受《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化學物殘餘)規例》(第139N章)監管的獸藥,農場須適當使用。根據第139N章,甲氧芐氨嘧啶是在食用動物上受管制使用的化學物之一,豬肝的甲氧芐氨嘧啶殘餘含量不得高於每公斤50微克。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

食安中心恆常監測進入本港屠房的食用動物的獸藥殘餘。該樣本驗出的獸藥殘餘含量是相關法定最高殘餘限量(每公斤50微克)的十四倍。風險評估顯示,在正常食用情況下,樣本驗出的甲氧芐氨嘧啶含量不會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

政府會加強巡查有關農場和抽驗其豬隻樣本,並會繼續與農場跟進事件,調查仍然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