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安全中心已指令有關商戶停售受影響產品。
根據《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第132BD章),任何人如售賣不符合《規例》防腐劑要求的食物, 即屬違法,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按樣本檢出的苯甲酸含量,在一般食用情況下,不會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
食物安全中心會繼續跟進有關不合格結果,包括追蹤問題食物來源等。
調查仍然繼續。
完 / 2022年10月17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