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安全中心已指令有關入囗商停售有關受影響產品。
根據《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規例》(第132V章),任何人如售賣金屬雜質濃度高於法定上限水平的食物,即屬違法,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食物安全中心會跟進有關結果,包括追蹤問題食物來源和抽取樣本進行化驗等。
調查仍然繼續。
完 / 2022年8月9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