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1. 淡水魚或其製品中可能存有致癌物孔雀石綠一事備受關注。本簡訊根據現有的科學資料和最近的食物監察結果,介紹孔雀石綠和這物質對公眾健康的風險。

孔雀石綠

  1. 孔雀石綠本身是一種合成染料,用於為絲、羊毛、棉及紙等不同物料染色。
  2. 不過,早在上世紀三十年代,世界各地已廣泛使用孔雀石綠養殖水產。養魚業普遍視孔雀石綠為有效的抗真菌劑和抗原蟲劑,一直用以治療魚類的寄生蟲、真菌和原蟲疾病,並作外用抗感染藥使用。
  3. 以孔雀石綠治療魚類,這物質會被魚體組織吸收,產生代謝物。有報告指出,孔雀石綠其中一種主要代謝物"無色孔雀石綠"會長時間留在魚體組織內。過住也有報道指在野生魚類(包括在經處理污水排放範圍下游生長的魚類)體內檢出低量孔雀石綠,意味沒有特別接受孔雀石綠治療的魚類,也可經由背景污染而沾染這種化學物。

對公眾健康的影響

  1. 一些動物實驗研究結果顯示,孔雀石綠或會使大鼠的甲狀腺出現濾泡狀腺瘤和癌,而其主要代謝物無色孔雀石綠則會令小鼠的肝臟形成腫瘤,但目前未有足夠證據證實孔雀石綠或無色孔雀石綠可令人類患癌。
  2. 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 ∕ 世界衞生組織聯合食物添加劑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會)在2009年曾對孔雀石綠進行評估。專家委員會認為,由於孔雀石綠可令實驗動物患癌,故不應用於食用魚類,而且根據現有的毒理學資料,如在養殖水產時濫用孔雀石綠,可能令食用人士過量攝入這種物質,引致健康受損。
  3. 國際癌症研究機構亦於2022年對孔雀石綠和無色孔雀石綠的致癌性作出了評估。由於孔雀石綠對人類致癌性證據不足,而且對實驗動物致癌性證據有限,因此被歸類為第3組(尚不能確定其是否對人體致癌)。至於無色孔雀石綠則因為對人類致癌性證據不足,但對實驗動物致癌性證據充分而被歸類為第2B組(有可能對人類致癌)。

規管

  1. 食品法典委員會不曾就食物中使用孔雀石綠制訂食物安全標準,但該委員會在2014年就對於孔雀石綠的風險管理措施作出建議,內容指"專家委員會基於現有的科學資料,認為沒有一個安全的孔雀石綠或其代謝物的殘餘水平能夠顯示一個可接受的食用風險。因此,主管當局應防止食物含有殘餘孔雀石綠,而這可以從禁止對食用動物施加孔雀石綠達致。"
  2. 美國、歐盟、英國、加拿大和內地均禁止以孔雀石綠作為獸藥,用於供人食用的動物、水產養殖或魚類身上。歐盟先前已為動物源性食品中孔雀石綠和無色孔雀石綠的殘留物含量訂立了每公斤2微克的參考行動水平,並於2019年將其更新為每公斤0.5微克。這代表如果孔雀石綠和無色孔雀石綠含量低於這個水平,有關食物輸入歐盟時將不會受到禁制。
  3. 香港自2005年起把孔雀石綠列入《食物內有害物質規例》的監管範圍,即禁止所有在港出售的食物含有孔雀石綠。這項法例修訂列明任何人如輸入或售賣含有孔雀石綠而供人食用的食物,即屬犯罪。違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給業界的建議

  1. 由養殖至零售各階段,切勿在食用魚使用孔雀石綠。業界在經營所有與食用魚有關的行業,均應奉行優良務農規範。
  2. 向信譽良好的供應商或進口商購魚。避免買入來歷不明的魚類。如有疑問,應要求查閱付運文件和證明書,確保來貨不含孔雀石綠。

給消費者的建議

  1. 向信譽良好的店鋪 ∕ 攤檔購買食用魚。切勿向無牌小販購買食用魚及魚類製品。
  2. 保持飲食均衡,進食不同種類的食物。

風險評估組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