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1. 隨着食物加工處理的出現,食物添加劑在確保食物安全和滿足消費者需求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
  2. 食物添加劑指在食物加工處理、包裝、運輸或貯存階段中,為某個科技上的目的而故意添加於食物內的任何天然或人工物質。其科技上的作用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幾點:
    • 抑制微生物生長,以提高食物的安全和品質;
    • 防止氧化變質,以延長食物的保質期;
    • 加強味道和氣味;
    • 保持或保存色澤;以及
    • 改善食物的質地和稠度等。
  3. 食物添加劑本身通常不被當作食物食用,也不常用作食物的一般配料。食物添加劑一詞並不包括污染物或用以保存或改善營養價值而添加於食物內的物質,以及鹽、香草和香料等調味料。
  4. 食物添加劑種類繁多,常用的包括防腐劑、抗氧化劑、甜味劑、染色料、增味劑、增稠劑、乳化劑等。

對安全與公眾健康的影響

  1. 一般來說,食物添加劑的毒性很低。不過,我們所關注的,主要是長期攝取高於安全參照標準的食物添加劑的安全問題。
  2. 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世界衞生組織聯合食物添加劑專家委員會(下稱"專家委員會")是一個國際食物安全機構,負責蒐集和分析有關食物添加劑的科學數據,以及為經評估的食物添加劑訂定安全參照標準(即每日可攝入量)。此外,專家委員會亦就食物添加劑的安全用量提出建議。
  3. 化學物的每日可攝入量,是按人體的體重計算,估計人於一生中每天從食物或食水攝取該化學物而不致對健康帶來風險的分量。攝入的食物添加劑即使超出每日可攝入量,並不表示健康一定會受損。由於每日可攝入量着眼於人一生攝取的分量,因此只要並非長期超出,偶然高於每日可攝入量也不會影響健康。
  4. 小部分人不能承受某些食物添加劑所帶來的影響,攝入少量食物添加劑可能對他們的身體造成急性影響。舉例說,對於一些對二氧化硫敏感的人士,攝取少量二氧化硫可能會引起支氣管收縮及哮喘的反應。

食物添加劑的使用原則

  1. 使用的食物添加劑若用量適當,不應對消費者的健康構成危害。
  2. 食物添加劑的使用必須有利、不會危害消費者健康或誤導消費者,並對食物起到下列任何一項或多項科技上的作用,同時這些目標不能以其他既符合經濟原則又科技上可行的方法達致,否則並無理由使用食物添加劑:
    1. 保存食物的營養價值;
    2. 為有特別膳食需要的消費者組別提供含有不可缺少的成分的食物;
    3. 更有效地保持食物的品質或穩定性,或改善其色香味;
    4. 在食物的加工處理、包裝、運輸及貯存階段中作為輔助劑,惟不可以這些添加劑來掩蓋因在上述過程使用了已變壞的原料,或處理技巧失當(包括不衞生)所造成的後果。
  3. 使用食物添加劑時,必須符合「優良製造規範」的條件,包括:
    1. 添加於食物內的添加劑分量,以發揮該添加劑的預期作用所需的最低分量為限;
    2. 因用於製造、加工處理或包裝某食物而成為該食物的成分的添加劑,如並非為對該食物本身發揮任何物理或其他技術作用而使用,其分量被減低至合理地可能的程度;及
    3. 有關添加劑的配製和處理方式,與配製和處理食物配料的方式一樣。

給業界的建議

  1. 食物製造商宜按上述「食物添加劑的使用原則」來配製食品,切勿濫用食物添加劑。
  2. 慎擇食物添加劑,應選擇適當種類和分量的食物添加劑,以冀達到預期的科技功能。
  3. 業界也應注意《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對有關使用和標示食物添加劑的監管規定。
  4. 如在使用和標示食物添加劑方面遇上問題,應徵詢食物科學專家或當局的意見。
  5. 業界也可登入專家委員會的網站(網址:https://www.who.int/foodsafety/publications/jecfa/en/),參考食物添加劑的安全評估結果和規格。

給市民的建議

  1. 從信譽良好的店鋪購買食物。
  2. 細閱預先包裝食物的標籤,尤其是關於你是否可接受配料表所列的食物添加劑(如有的話)。
  3. 敏感的人士(如哮喘病患者)可能會因攝入二氧化硫等食物添加劑而出現過敏反應。因此,應小心選擇食物。如有需要,可徵詢醫務專業人員的意見。
  4. 盡量避免選擇顏色、氣味和質地異常的食物;當發現食物味道異常,應停止食用。
  5. 向當局呈報食物異常的情況,以便調查和跟進。
  6. 市民應注意均衡飲食,以免因偏食而攝取過多的食物添加劑。

風險評估組
食物安全中心
二零零六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