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

食物安全計劃的基本要求

食物從業員應有的個人衞生

每次開始工作時,制服、圍裙( 或衣服) 均是清潔的

載髮罩( 帽或髮網)

保持指甲短和清潔

配製食物期間,避免觸摸鼻子、口、頭髮及皮膚

切勿在處理食物的範圍內吸煙

切勿向著食物咳嗽或打噴嚏;咳嗽或打噴嚏後須洗手

擤鼻子後須洗手

處理及配製食物時避免穿戴飾物

避免使用味道濃烈的香水∕鬚後水

切勿在處理食物的範圍外穿著制服

用鮮色和防水的繃帶完全遮蓋手或手臂的傷口

如雙手有傷口,應戴上即棄手套。定時更換手套和繃帶

從業員如患有腸胃炎或感冒等疾病均不應處理食物

患病時應停止工作,並向經理報告

清潔及消毒

下列情況前必須洗手:

開始工作

處理食物及食具

下列情況後必須洗手:

如廁

處理生的食物

咳嗽、打噴嚏、飲食或吸煙

舔手指

每次休息

觸及丘疹或傷口

處理廢物

執行清潔職務

更換沾污了的衣服

觸及耳朵、鼻子、頭髮、口或其他外露的身體部分

處理動物

任何其他不合衞生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