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吞拿魚刺身樣本汞含量超標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三月二十八日)公布,三個吞拿魚刺身樣本被檢出金屬雜質汞(俗稱水銀)的含量超出法例標準。中心正跟進事件。

中心發言人說:「中心在跟進有關機構轉介的食物個案時,分別從荃灣 、尖沙咀及沙田三間食肆抽取上述樣本進行檢測。結果顯示,樣本分別含百萬分之一點六、百萬分之一和百萬分之零點七九的汞,超出法例標準的百萬分之零點五。」

發言人表示,中心已知會涉事食肆上述違規情況,他們亦已按中心指示停售該款食品。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提出檢控。中心亦正追查有關食品的來源。

他續說:「汞可損害人體的神經系統,尤其是發育中的腦部。攝取大量的汞會影響胎兒腦部發育,對成人則會損害其視力、聽覺、肌肉協調性和記憶力。另外,一些國際機構如世界衞生組織早已指出,進食捕獵性魚類是人類攝入汞的主要途徑。中心的總膳食研究報告亦指出體型較大或捕獵性魚類的汞含量可能較高(例如吞拿魚、金目鯛、鯊魚、劍魚、旗魚、橘棘鯛和大王馬鮫魚等)。因此,較容易受汞影響的人士,包括孕婦、計劃懷孕的婦女和幼童等,在選擇魚類時應首選體型較小的魚類,避免進食上述汞含量可能較高的魚類,從而減低因攝入過量金屬污染物以致損害胎兒和嬰幼兒健康的風險。」

根據《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規例》(第132V章),任何人如售賣金屬雜質濃度高於法定上限水平的食物,即屬違法,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發言人說:「市民應保持均衡及多元化的飲食。為減低攝入過量金屬污染物的風險,孕婦、計劃懷孕的婦女和幼童等應避免進食體型較大或捕獵性魚類。」

中心會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調查仍然繼續。
 

2019年3月28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