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預先包裝食物樣本不符營養標籤規定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十二月十一日)公布,兩個預先包裝食物樣本包括一個幼砂糖樣本及一個葡萄籽油樣本,其營養素含量與其營養標籤上的標示值不符。中心呼籲業界立即停止出售有關批次的產品。

產品資料如下:

(一)產品名稱:太古金黃幼砂糖
原產地:毛里求斯
品牌擁有人:太古糖業有限公司
淨重: 每盒一磅 (四百五十四克)
此日期前最佳: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二)產品名稱:Olitalia Grapeseed Oil
原產地:意大利
分銷商:Lorence & Company
容量: 每瓶一公升
此日期前最佳: 二○一七年七月八日

中心發言人說:「中心透過恆常的食物監察計劃,從兩家分別位於尖沙咀和上環的超級市場,抽取上述幼砂糖及葡萄籽油樣本作檢測。化學分析結果顯示幼砂糖樣本每一百克含四十九毫克鈉,與其營養標籤上的標示值每一百克含二十六毫克不符;葡萄籽油樣本則每一百毫升含一點九克反式脂肪,不符其營養標籤上每一百毫升含零點九克的標示值。」

根據中心的《營養標籤及營養聲稱技術指引》,有關鈉及反式脂肪的營養素含量規管容忍限均為檢測結果不高於標示值的百分之一百二十。

他續說:「中心已知會涉事零售商上述違規事項,並指令其將有問題批次的產品停售及下架。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提出檢控。中心亦已與有關產品的品牌擁有人及分銷商跟進,追查有關產品的分銷情況,及勸喻他們將問題產品停售及下架。」

發言人呼籲業界遵守有關法例規定。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第61條規定,任何人如在標籤上對所售賣的食物作出虛假說明或在食物的性質、物質或品質方面誤導他人,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中心會知會業界,並會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



2015年12月11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