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中心禁止台灣「洪瑞珍」三文治進口及在香港出售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八月三日)公布,即時禁止台灣生產的「洪瑞珍」三文治進口及在香港出售,因為有關食品懷疑與早前多宗食物中毒個案有關。

中心發言人說:「中心早前接獲衞生防護中心通報與『洪瑞珍』三文治有關的懷疑食物中毒個案後,已即時展開跟進行動,包括與業界聯絡及追查問題食物的來源和分銷情況,並已於昨日呼籲市民不要食用有關產品,而業界如持有受影響產品,亦應停止使用或出售。中心的跟進調查及入口商記錄顯示和多宗懷疑食物中毒個案有關的『洪瑞珍』三文治均從台灣進口香港。此外,從流行病學角度及調查所得最新資料,中心懷疑出現多宗食物中毒個案源於上游處理食物過程出現問題。為審慎起見,中心決定即時禁止所有該品牌三文治進口及在香港出售,有關禁令涵蓋該品牌三文治的所有批次及口味,不論產自何處廠房,以便台灣方面進行調查和施行防控措施。」

「此外,中心亦呼籲市民不要食用有關產品,切勿自攜入境或從網上購買有關三文治,以保障健康。」

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第54條的規定,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食物,不論進口或本地生產,必須適合供人食用。若觸犯有關法例,可被判最高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中心會就事件通知台灣有關當局和知會本地業界,並會繼續密切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以保障食物安全和市民健康。調查仍然繼續。



2015年8月3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