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發酵食物的氨基甲酸乙酯含量研究結果

食物安全中心進行了一項本地發酵食物及飲品的氨基甲酸乙酯含量研究,評估市民從食物攝取氨基甲酸乙酯的情況,並於今日(九月十八日)公布研究結果。

中心發言人說,有關一般本地食物中氨基甲酸乙酯中含量的資料並不多,過往在海外進行的研究以西方膳食的食品為主。

發言人說:「根據今次研究結果,中心可向業界和市民提供有用的資料和制定相關指引。」

氨基甲酸乙酯又稱尿烷,是發酵食物在發酵或貯存過程中天然產生的物質。不同的發酵食物(例如麵包、豉油及乳酪)和酒精飲品(烈酒、葡萄酒及啤酒)檢出的氨基甲酸乙酯含量不一。

發言人說:「公眾關注食物中的氨基甲酸乙酯含量,是因為這種物質可能致癌。目前並無國際標準,規定食物的氨基甲酸乙酯最高容許限量。」

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世界衞生組織聯合食品添加劑專家委員會曾在二零零五年進行評估,認為經食物(不包括酒精飲品)攝取的氨基甲酸乙酯量,對健康影響不大,但經食物和酒精飲品攝入的氨基甲酸乙酯量,則可能對健康構成潛在風險。

中心在市面抽取了276個發酵食物及飲品樣本,包括70個酒精飲品樣本,作氨基甲酸乙酯檢測。樣本涵蓋九類食品,包括發酵穀類食品(麵包、卷、中式包類及餅乾)、豆類(發酵大豆食品)、醃製蔬菜、肉類製品(發酵豬肉製品)、發酵奶類製品、發酵魚類製品、調味料及醬汁、非酒精飲品及酒精飲品。

研究結果顯示,202個樣本(百分之七十三)檢出氨基甲酸乙酯,含量由未有檢出至每公斤含650微克。

其中發酵大豆食品(南乳和腐乳),氨基甲酸乙酯含量介乎未有檢出至每公斤含650微克;酒精飲品(黃酒、日本清酒和梅酒),含量介乎未有檢出至每公斤含390微克;葡萄酒(紅酒及白酒),含量為每公斤含6.7至47微克;發酵穀類食品、醃製蔬菜、發酵奶類製品、發酵魚類製品(黴香鹹魚)及發酵的茶(中國茶)等其他本地發酵食物的含量,介乎未有檢出至每公斤含44微克。

發言人說:「中心利用其『香港市民食物消費量調查』所得的初步加權消費量數據,以及是次研究所得發酵食物的氨基甲酸乙酯含量,估計一般香港市民從本地發酵食物和飲品攝入氨基甲酸乙酯的分量對健康構成的風險不大。」

「不過,對於長期飲用大量酒精飲品的消費者,例如蒸餾烈酒(每天超過270毫升) 、梅酒(每天超過76毫升)及葡萄酒(每天超過250毫升),則不能排除因攝入較高量氨基甲酸乙酯而可能對健康構成風險。」

研究結果又顯示,本港不同發酵食物的氨基甲酸乙酯含量不一,樣本的氨基甲酸乙酯含量一般偏低,而主要的膳食來源是酒精飲品、發酵穀類食品(麵包、卷、中式包類及餅乾)及豆類(發酵大豆食品)。

中心建議消費者:

* 保持均衡飲食,切勿偏食,避免過量進食發酵食物和飲品,特別是酒精飲品;
* 把發酵食物和飲品貯存在陰涼及較暗的地方;及
* 避免積存過多發酵食物和飲品,盡量縮短貯存時間。

業界則應留意以下要點:

* 製造商應遵守《優良製造規範》;
* 制定緩解措施,以減少發酵食物和飲品的氨基甲酸乙酯含量,例如確定和減少氨基甲酸乙酯前體(可經發酵轉變為氨基甲酸乙酯的化學物)的分量;
* 向可靠的供應商採購發酵食物和飲品;
* 在運送及貯存發酵食物和飲品時使用合適的容器,避免光線照射和暴露在高溫下;及
* 以先入先出的原則處理存貨。

研究結果已上載食物安全中心網頁:http://www.cfs.gov.hk/tc_chi/programme/programme_rafs/programme_rafs_fc_01.html

有關在貯存及運送期間減少酒精飲品的氨基甲酸乙酯含量的業界指引擬稿亦已上載於食物安全中心網頁: http://www.cfs.gov.hk/tc_chi/committee/committee_tcf_Ethyl_Carbamate.html

歡迎業界人士,就指引擬稿提出意見。




2009年9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