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房(獸醫)組轄下的農業化學及獸醫藥物小組(下稱“小組”)負責執行《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化學物殘餘)規例》(第139N章)(下稱“規例”)內的規定。給食用動物餵飼藥物和化學物可導致這些物質殘留在動物的肉、內臟和其他部位,而食用含有違禁化學物或超出相應最高殘餘限量受管制化學物的組織可能構成食物安全隱憂。小組會從屠房內食用動物抽取樣本作測試以監察農業化學物及獸醫藥物殘餘。

規例列出了七種違禁化學物,包括兩種抗生素,兩種乙類促效劑和三種激素。由於這些化學物可能對人類健康有害,因此遭禁止使用。

規例列出了37種受管制化學物,它們都是抗生素或抗寄生蟲藥物。規例亦訂定了食用動物組織內受管制化學物的最高殘餘限量。

抽驗農業化學物及獸醫藥物殘餘

進入本港屠房的每批豬隻均會被抽取尿液樣本進行農業化學物及獸醫藥物殘餘測試。當中倘發現有樣本含有違禁化學物,在屠房內相關批次的豬隻便會禁止進入食物鏈及被銷毀。

小組每年會從食用動物抽取不同的樣本,包括尿液和其他組織送交化驗所作化驗。

2021 2022 2023

從食用動物抽取作獸藥殘餘測試的樣本數目

30 131 29 996 29 613

對違禁化學物呈陽性反應數目(宗)

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