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標準(「灣區標準」)的建設可以促進三地互聯互通和融合發展,深化香港與中國內地和澳門之間的經貿交流和合作。

「灣區標準」是廣東當局聯繫粵港澳三地多個相關業界團體和企業、相關政府部門和機構、大學及專家共同研制,並在公開諮詢後制訂的。目前, 已制定及公布的「灣區標準」共有262項,涵蓋食品質量和安全、粵菜、預製菜、交通、機電產品,以至醫療、護理、教育、電競及「環境、社會和管治」等領域。

粵港澳大灣區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

「灣區標準」及有關資料載於「粵港澳大灣區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灣區標準平台),供公眾查閱和業界以自願形式採用,其中包括了就擬納入「灣區標準」的公開徵求意見公示及新「灣區標準」的發布。該平台由廣東省人民政府及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共同成立的「粵港澳大灣區標準化研究中心」(灣區標準研究中心)管理。業界亦可透過「灣區標準平台」就擬納入的「灣區標準」提出意見。

《「灣區標準」共同需求指引》及《「灣區標準」申請指引》

就制定新一批「灣區標準」,「粵港澳大灣區標準化研究中心」(「灣區標準研究中心」)已分別於2025年4月9日及2025年5月29日發布《2025年「灣區標準」共同需求指引》及修訂的《「灣區標準」申請指引》,向粵、港、澳三地業界徵集「灣區標準」申請。指引的全文載於「粵港澳大灣區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灣區標準平台」)

香港工業貿易署發出的貿易通告

工業貿易署(工貿署)負責協調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特區政府)有關政策局/部門參與「灣區標準」的工作,並與廣東省及澳門有關當局保持密切聯繫。香港企業可從工貿署的「灣區標準」專頁其發出的貿易通告得悉有關「灣區標準」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