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本港新冠疫情嚴峻,維持糧食供應穩定顯得更為重要。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全力支援開闢從水路進口新鮮食品的新途徑,為經水路進口的內地蔬果進行檢查及清關。

食安中心已成立特遣隊專責處理從水路進口的內地蔬果,並在新油麻地公眾貨物裝卸區設立臨時食品檢查站,以及在葵涌海關大樓食品檢查站對蔬果即場進行檢查,包括核對隨貨文件及按風險為本原則抽取蔬果樣本進行檢測。另外,食安中心亦已設立24小時熱線供業界查詢有關安排,利便放行。

自2022年2月19日起,已有蔬果經水路從內地廣州市番禺蓮花山、深圳市鹽田港、深圳市大鏟灣、蛇口集裝箱碼頭和南沙新港進口香港。檢查過程流暢順利。 

除了拓展水路運輸以外,食安中心亦正積極配合推動利用籌備中的鐵路運輸,以及透過推行各項措施完善陸路運輸安排。

應變措施下的新安排

進口前,進口商應向航運公司核實航運物流的安排。進口商應遵辦既定的關務手續。為使食物批次放行快速暢順,請進口商於每批蔬菜及水果到港前兩天,向食安中心的食物進/出口組(海旁辦事處)提交抵港報告表格(FEHB 301)。

 

食物進/出口組(海旁辦事處)

地址:西九龍填海區長沙灣副食品批發市場2座閣樓T216室
傳真號碼:2361 7349
辦公時間:24小時
電郵 : cfsenquiry_WF@fehd.gov.hk
24小時查詢熱線 : 2708 9591

臨時新增食物檢測點位置

  1. 新油麻地公眾貨物裝卸區
  2. 葵涌海關大樓
  3. 長沙灣副食品批發市場
  4. 香港國際貨櫃碼頭 / 葵青貨櫃碼頭
  5. 現代貨箱碼頭有限公司 / 葵青貨櫃碼頭

抵港報告及所需文件

提交抵港報告須使用食物批次抵港報告表格(FEHB 301)。該表格可於食安中心網站下載:
https://www.cfs.gov.hk/tc_chi/public/public_fi/fehb301.html。此外,進口商須夾附以下文件:

  1. 海運提單;
  2. 詳細列出食物說明、數量及淨重量的載貨清單;以及
  3. 供港澳蔬菜出貨清單。

提交方法

請把上述文件直接傳真到食物進/出口組(海旁辦事處)處理。若以上(i)至(iii)項文件未能在貨物抵港前提交,亦最少須提交食物批次抵港報告表格(FEHB 301),以便食安中心盡早作出放行安排。       

由3月11日起,進口商亦可透過「食物貿易商入門網站」(www.ftp.cfs.gov.hk),在網上提交抵港報告及處理相關食物放行事宜。

檢查和抽取樣本

 

食安中心會按風險為本的原則選擇食物批次進行檢查和抽取樣本。如食物批次需要接受檢驗,食安中心會通知進口商作相關安排。

刊物

食物環境衞生署
食物安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