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二○一四年和二○一五年,高致病性禽流感曾在歐洲,美洲大陸及亞洲的不同地區爆發,預計爆發情況將不時發生。據世界衞生組織表示,來自受感染禽鳥的蛋可能含有禽流感病毒,而世界動物衞生組織建議,為防控禽流感,進口以供人食用的禽蛋應附帶國際獸醫證明書。很多司法管轄區,包括歐盟,美國和新加坡,都有同樣的進口要求。

  1. 為進一步保障香港免受禽流感的威脅,政府已修訂《進口野味、肉類及家禽規例》(第132AK章),以規管進口蛋類。

法例規定

  1. 當《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第132AK章)(修訂規例)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五日生效,任何人除非能出示獲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署長認可的來源地簽發單位所發出的衞生證明書,證明有關蛋類適宜供人食用,以及提供修訂規例所需資料給食環署衞生主任,以取得衞生主任的書面准許,否則不可把蛋類輸入香港。完全煮熟或為合成食物的其中一種配料的蛋類則不包括在是次修訂規例的規管。

蛋類進口書面准許申請

  1. 凡進口蛋類,均須根據修訂規例的規定領有進口書面准許。
  2. 蛋類指屬出售或要約出售以供人食用種類的禽鳥的蛋,或該蛋的任何可食用部分—
    1. 不論該蛋或該部分—
      1. 是帶殼或不帶殼;
      2. 是否未經烹煮或部分煮熟;
      3. 有否加鹽、經醃製或以其他方式加工處理;
      4. 是否處於冰凍、液體或乾燥狀態;或
      5. 是否含有任何功能配料;但
    2. 在以下情況下不包括該蛋或該部分—
      1. 它屬全熟;或
      2. 它構成合成食物的其中一種配料。

申請程序

  1. 在申請給予准許時,進口商需提供衞生主任要求的下述資料 —
    1. 該等進口蛋類的種類及數量;
    2. 該等蛋類的來源國家/地方及州/省/縣/郡;
    3. 該主任認為對令其能夠追查該等進口蛋類去向屬必要的任何其他資料。

      (甲) 網 上 申 請

      • 已 於「食 物 貿 易 商 入 門 網 站」(入 門 網 站) 開 立 使 用 者 帳 戶 的 食 物 貿 易 商 可 以 隨 時 透 過 入 門 網 站 (網 址www.ftp.cfs.gov.hk) 在 網 上 提 交 進 口 准 許 的 申 請。經 批 核 後,進 口 准 許 會 傳 送 至 申 請 人 在 入 門 網 站 的 帳 戶 內。
      • 當你的FTP帳戶與貿易單一窗口帳戶連接後,你可透過已登記於FTP帳戶的流動電話號碼取得一次性密碼,以便透過貿易單一窗口 (https://www3.tradesinglewindow.hk/portal/tc/index.html) 進入FTP提交有關進口准許的申請。

      (乙) 以 紙 本 模 式 申 請

      經 填 妥 的 申 請 表 格 (表 格 編 號:FEHB 295) 可郵寄香港金鐘道六十六號金鐘道政府合署四十三樓食安 中心食物進/出口組辦事處或以傳真方式(傳真號碼:2521 4784)提交。

  2. 書面准許會郵寄給申請人或申請人親身到食安中心食物進/出口組辦事處收取。
  3. 申請人毋須繳付有關處理進口書面准許的費用。

書面准許的有效期

  1. 書面准許的有效期為簽發日期起計的六個月,而進口商無需申請相關的進口許可證。

服務承諾

  1. 食物環境衞生署一向致力為巿民提供優質的服務,對輸入蛋類的進口商,更承諾在5個工作天內辦妥批准進口蛋類的申請。

申請及查詢

  1. 進口商若擬輸入蛋類,可向香港金鐘道政府合署43樓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提出申請。如有查詢,請致電食物進/出口組(電話:2867 5577) 或1823政府熱線。此外,亦可透過電郵 (地址:fsc@fehd.gov.hk)或傳真(號碼:2521 4784)提出查詢。

食物環境衞生署
食物安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