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 訂 《 食 物 內 有 害 物 質 規 例 》

《2011年食物內有害物質(修訂)規例》在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九日刊於憲報(2011年第173號法律公告),並獲立法會通過。修訂規例將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一日生效,屆時附表2內有關違禁物質(包括三種外源性雌激素)的限制範圍擴大至涵蓋奶粉、煉奶及再造奶。

《2011年食物內有害物質(修訂)規例》

《2011年食物內有害物質(修訂)規例》-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