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 14 |
中心根据甚么原则解除禁止所有由台湾生产的食用油脂(包括动物源性和植物源性)进口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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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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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台湾劣质猪油事件发生后,中心一直与台湾当局保持联系,要求台湾当局提供对食用油脂业的稽查结果、食用油脂安全监控措施和监测数据。根据台湾当局提供的所有资料,中心经全面评估后决定即时解除所有台湾生产的食用油脂(包括动物源性和植物源性)进口香港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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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15 |
在解除禁止由台湾生产的食用油脂(包括动物源性和植物源性)进口香港后,中心会如何保证自台湾进口本港食用油脂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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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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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除禁止由台湾生产的食用油脂进口本港后,为审慎起见,中心会加强在入口及零售层面,抽检从台湾进口的食用油脂,以保障本港的食物安全。就上述检测安排,中心会因应捡测结果不时作出检视及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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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16 |
是次解除禁止由台湾生产的食用油脂(包括动物源性和植物源性)进口香港,是否包括食物安全命令所涉及的五间食用油脂制造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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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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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环署发布的三道《食物安全命令》至今仍然有效,因此《食物安全命令》中提及「强冠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正义股份有限公司」、「顶新制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海油脂股份有限公司」及「协庆企业有限公司」等五间食用油脂制造业者所生产的食用油脂仍禁止进口香港。根据台湾当局提供的最新资料,上述五间食用油脂制造业者,目前已歇业或仍未复工。中心会继续与台湾当局保持紧密联系,以便能适时地检讨策略及制定最适当的控制措施,保障食物安全及公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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