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先包装干冬菇及竹笙样本金属杂质含量超出法例标准

发出日期 30.6.2016
资料来源

食物安全中心(中心)

食品

干冬菇及竹笙

产品名称及资料

(一)产品名称:金御膳上品椎茸(干冬菇)
原产地:中国
分销商:屈臣氏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此日期前最佳:二○一八年一月十日
淨重:每包四百五十四克

(二)产品名称:竹笙
品牌:佳俊堂南北货
原产地:中国
经销商:佳俊堂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此日期前最佳:二○一七年六月一日
淨重:每包四十克

(三)产品名称:贵州竹笙
品牌:盏记
原产地:中国
包装商:君政国际有限公司
此日期前最佳:二○一七年五月四日
淨重:每包一両

发出警报原因

中心透过恒常食物监察计划,从大角咀一超级市场抽取上述干冬菇样本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样本含百万分之二点三的镉。两个竹笙样本则分别从红磡一超级市场及大埔一零售店抽取,检测结果显示,样本分别含百万分之三点一及百万分之三点三的镉。中心遵从食品法典委员会的建议,对上述结果加入应用于干制食物的转换系数后,干冬菇样本的镉水平为百万分之零点二零七;两个竹笙样本的镉水平则分别为百万分之零点二八及百万分之零点三零,超出法例上限的百万分之零点一。

根据《食物搀杂(金属杂质含量)规例》(第132V章),任何人如售卖金属杂质浓度高于法定上限水平的食物,即属违法。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就上述样本检出的镉含量,在正常食用情况下,不会对健康造成不良影响。虽然如此,如市民曾购买并存有上述批次的产品,亦应立即停止食用。

食物安全中心采取的行动

中心已通知涉事商户有关化验结果,并指令有关店铺停售受影响批次的产品。中心正追查有关食物的来源和分销情况。 中心会知会业界,并会继续密切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以保障食物安全和市民健康。调查仍然继续。

给业界的建议

如持有受影响批次的产品,应停止使用或出售。

给消费者的建议

停止食用受影响批次的产品。

更多资料

中心发出的新闻公报

食物环境卫生署
食物安全中心
201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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