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榴梿干样本金属杂质含量超出法例标准及不符《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籤)规例》规定

食物名称:

榴梿干

来源地:

马来西亚

金属名称:

此日期或之前食用

2021年12月27日

验出的含量及其他不符规定事项:

  1. 经考虑干制食物的因素后,样本的铅含量为百万分之零点二九
  2. 样本的食用日期未有根据《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籤)规例》标示

最高法定限量:

百万分之零点一

样本抽取地点:

沙田一零售店铺

备注:

  1. 中心已指令有关商户停售受影响批次产品。
  2. 根据《食物搀杂(金属杂质含量)规例》(第132V章),任何人如售卖金属杂质高于法定上限水平的食物,即属违法,违例者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3. 根据《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籤)规例》(第132W章)第4A(1) 及5(1AA)条规定,预先包装食物须依照附表3所订明的方式加上标记及标籤。任何人为出售而宣传、售卖或为供出售而制造并无符合第4A(1)或4B(1)条的规定加上标记或标籤的预先包装食物,即属违法,违例者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4. 按样本检出的铅含量,在一般食用情况下,不会对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5. 中心会知会业界,并会继续跟进有关不合格结果,包括追踪问题食物来源和抽取样本进行化验等,以确保公众健康。 
  6. 如有足够证据,中心会提出检控。
  7. 调查仍然继续。

完 / 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