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中心:预先烹制的食物如非立即上菜,又或者用作展示,应在 2 小时内存放在保温或冷冻装置中。

预先烹制的食物,尤其是肉类、家禽及肉汁等(例如大锅的炆肉或咖喱),如非立即食用,就应2小时内进行热存或冷存:

食物长时间在室温下贮存,可让细菌生长和孢子发芽、繁殖,甚至产生耐热的毒素。

展示

部分食肆(如热食外卖店)或酒店的自助餐都有展示食物供顾客选择,食物如展示不当,很大机会受到污染或变坏,因此必须留意以下几点:

保温用的热存工具只适用于短时间热存食物,不应用于烹煮或翻热食物。

小心危险热存温度!

一些食物业经营者可能会把食物展示在温度低于60 °C(例如45°C)的热存工具内,以免食物过早变干。不过,这种将食物置于危险温度范围的做法会助长有害细菌繁殖。因此,食物业经营者应:

  • 经常监察和确保食物贮存于60℃以上

  • 尽可能缩短食物展示的时间

  • 预先计划,以免过早烹制食物。

  • 提醒顾客在购买后尽快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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