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建议适用于在食物业处所配制和售卖预制菜的食物业经营者及消费者,旨在协助业界在营运中实施食物安全措施,以制作和供应卫生的预制菜,同时亦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处理及贮存预制菜的建议。
本建议并非法律文件,其使用纯属自愿性质,但当中审视了一系列与「良好卫生规范」相关的重要指标,食物业经营者应考虑当中建议的最佳做法,以向消费者提供安全的食物。
本建议并非法律文件,其使用纯属自愿性质,但当中审视了一系列与「良好卫生规范」相关的重要指标,食物业经营者应考虑当中建议的最佳做法,以向消费者提供安全的食物。
预制菜泛指用一种或多种食物配料制作,经加工(如分切、混合、腌泡、搓揉、调味等)及/或配制(如煎炸、烧烤、水煮、蒸煮等)后,制成的成品或半成品菜肴。虽然「预制菜」一词相对较新,但其概念则不然。由溏心蛋到辣味小龙虾等多种可归类为预制菜的常见食物,均早已在市面上有售。为确保食物安全及品质,预制菜应按照产品标签上指定的条件贮存、运输及销售。
预制菜常见的食物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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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煮或翻热不足
- 翻热预制菜应视作重新烹煮,而非单纯加温。彻底烹煮或翻热预制菜,直至其中心温度达到至少摄氏75度,以杀死可致病的微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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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制过程中受到污染
- 由于预制菜的加工及处理程序较为繁复,微生物污染是其主要的食物安全风险。为防止食物交叉污染,应使用不同的用具及器具处理生的食物与熟食或即食食物。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包括经常使用枧液和清水洗手及身体不适时避免处理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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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及贮存过程中温度与时间控制不当
- 确保预制菜在整个运输及贮存过程中保持良好的冷链系统,避免预制菜暴露于「危险温度范围」(即摄氏4度至60度),以防止细菌迅速滋长。
制作预制菜的食物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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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及接收
- 从合法及可靠的供应商采购食物和食物配料。
- 收货时,应立即检查食材以确保:冷冻及冷藏食物的贮存温度适当(例如:冷藏食物存于摄氏零下18度或以下,冷冻食物存于摄氏4度或以下);无异味、变色、污染迹像或包装损坏等问题;预先包装食物仍处于食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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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存及温度控制
- 容易腐坏的食物应尽快冷存,并确保冷冻柜温度维持于摄氏4度或以下,冷藏柜则保持于摄氏零下18度或以下。
- 食物应加盖贮存,并确保贮存区保持清洁。
- 在情况许可下,应使用不同雪柜分开贮存生的食物和熟食或即食食物,否则应把熟食或即食食物存放在雪柜上层,生的食物存放在下层。
- 避免把雪柜装得太满,并按「先入先出」的原则贮存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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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制
- 预先计划配制流程,并分批烹煮预制菜,以在烹煮及冷却过程中保持适当的温度和时间控制。
- 使用指定的用具处理生食及熟食,以避免交叉污染。
- 在专用洗涤槽中,以流动自来水彻底洗净所有新鲜蔬果。
- 除非制造商另有指示,否则烹煮前应将冷藏食材彻底解冻,并避免在室温下解冻。
- 除非食物在雪柜内解冻,否则切勿重新冷藏已解冻食物。使用微波炉或清凉流动水中解冻的食物必须于解冻后立即烹煮。
- 彻底煮熟食物,并使用食物温度计检查食物中心温度达到至少摄氏75度。把汤羹及炆炖类食物煮沸并维持最少一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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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却
- 需包装为预制菜的熟食应使用安全的冷却方法迅速降温,以缩短其处于危险温度的时间,从而减低细菌滋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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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及食物标签
- 应采用适合食物的包装材料,其耐用程度能足够承受加工、贮存和运输的条件,并不会危害所包装食物的安全。
- 食物包装应在符合卫生条件下进行,并由接受过适当食物卫生及食物安全培训的员工执行,以确保食物免受污染。
- 预制菜如包装成预先包装食物,须按照香港法例第132W章《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规例》加上标记或标签。除非获得豁免,法例要求所有预先包装的食物标记或标签上必须清楚标明以下资讯:
- 食物名称或称号;
- 配料表,包括配料、食物致敏物和添加剂;
- 保质期说明;
- 特别贮存方式或使用指示的陈述;
- 食物的数量、重量或体积;
- 制造商或包装商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以及
- 营养标签
按此了解制备可阅的食物标签。
按此了解营养标签及营养声称技术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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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存及运输
- 预制菜应贮存于适当温度(冷冻食物于摄氏4度或以下,冷藏食物于摄氏零下18度或以下),以避免在贮存及待运送期间滋生细菌。
- 运送食物车辆的贮存室应:
- 保持良好状况;
- 能将食物保持于适当温度;及
- 配备温度计,以验证温度控制。
- 使用已配备温度记录仪的冷存车辆运送预制菜。确保冷冻及冷藏预制菜处于温度超过摄氏4度的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 缩短冷冻及冷藏预制菜在装卸及运输过程中处于室温的时间。
给食物处理人员的个人及环境卫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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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
- 洗手及干手设施应设于食物配制或制作区的适当位置,并备有枧液。
- 定期清洁、消毒及维修保养食物配制区,以确保良好卫生状况。
- 保持冷存设施状况良好,以确保温度控制设施运作正常。
食物安全管理系统
推行一个防患于未然的食物安全管理系统(如以「食物安全重点控制」系统为本的食物安全计划),以在制造过程的每个环节中确定及控制食物安全问题。
按此了解如何推行食物安全计划。
给消费者的建议
遵循「食物安全五要点」有助全面预防食源性疾病的传播,以确保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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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购
- 向卫生及可靠的持牌店铺购买预制菜。
- 选购预制菜前应注意「此日期或之前食用」及「此日期前最佳」标示。切勿食用已过「此日期或之前食用」期限的预制菜。
- 阅读食物标签(包括营养资料及成分表),以作出精明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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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贮存及食用
- 按照包装标签上制造商的指示贮存预制菜(例如「需冷存于摄氏4度或以下」)。
- 遵循包装上的指示解冻冷藏预制菜。切勿于室温下解冻。
- 按照包装上的指示烹煮或翻热预制菜,包括建议烹煮时间、温度及方法。
- 预制菜经彻底烹煮或翻热后应尽快食用。如非立即食用,须将其存放于安全温度:热食应存放于摄氏60度以上,冷食则存放于摄氏4度或以下。配制好的食物如置于室温超过四小时,便须弃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