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改造食物在本港出售的情况及现行的规管制度

部分在本港出售的食物亦含有基因改造食物配料,而这些食物配料已获生产商及来源地规管机构证明为可供人类安全食用。

根据香港法例第132章《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V部,所有拟在本港销售的食物均须适宜供人类食用。这条例适用于所有食物,包括基因改造食物。

基因改造食物的规管的发展

政府于二○○一年初向公众人士谘询有关基因改造食物标签的事宜。由于关注到强制性标签制度可能促使食品价格上升,政府于二○○二年四月委聘了顾问公司进行基因改造食品标签制度的规管影响评估。

基因改造食物标签规管影响评估研究报告摘要

有关评估已于二○○三年初完成。评估报告显示,自愿标签制度将不会增加食物业的成本;但如果推行强制性标签制度,业界的成本将会增加,尤其对中小型企业的成本影响更为显著。此外,规管影响评估报告也提出了多个推行标签制度的障碍。

世界卫生组织指出,目前在国际市场上出售的基因改造食物都已通过风险评估,因此不大可能对人类健康产生危害。再者,并没有证据显示基因改造食物在其批准出售的国家引起食物安全问题。另一方面,为了加强消费者对基因改造食物的认识及作出知情选择的能力,政府已发布了一套自愿性标签指引给业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