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中心调查来自台湾「劣质猪油」事件的最新进展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继续调查台湾「劣质猪油」事件。中心发言人今日(九月八日)表示,中心已根据《食物安全条例》(612章)赋予食环署署长的权力,要求可能受事件影响的商户提交其食物的交易纪录,以便追踪和封存本港可能受影响的食物,保障食物安全。

《食物安全条例》规定,任何经营食物进口/分销业务的人须向食环署署长登记为食物进口商/食物分销商。此外,任何人如在经营业务的过程中在香港进口、获取或以批发方式供应食物,须备存为其供应食物和向其采购食物的商号的交易纪录。食环署署长可查阅食物商备存的纪录。

发言人说:「未有登记而经营食物进口或分销业务即属违法,违例者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没有遵从备存纪录规定亦属违法,违例者最高可被判罚款一万元及监禁三个月。条例亦赋予食环署署长权力,要求进口商及分销商,必须提供入口或供应纪录,否则即属违法,最高罚则为罚款一万元及监禁三个月。」

调查进展方面,发言人表示,中心今日再发现另一进口公司「合兴食油(香港)有限公司」自今年初开始进口由「强冠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强冠」)生产的一种精炼猪油。虽然该款精炼猪油,并非被台湾当局界定为被污染的「全统香猪油」,但中心为审慎起见,已要求该公司进行回收。中心除监督该公司的产品回收外,会抽取样本作测试及将余货封存。

此外,一本地连锁台湾食品店「八方云集」采用的咖喱酱,可能曾添加被台湾当局界定为被污染的调味料。该连锁食品店已自愿停用和销毁有关咖喱酱。

到目前为止,中心只发现「都会食品有限公司」曾进口其中一款被台湾当局点名的劣质猪油──「全统香猪油」。该公司报称已完成回收受影响产品,有关产品亦已全数被中心封存。

发言人说:「中心已抽取高危和可能受污染的食物和猪油样本就其苯并[a]芘、黄曲霉毒素及金属杂质等含量进行测试。截至今日为止,四十个样本的测试结果全部满意。合格样本包括猪油和十二款不同的食物。」

市民如欲掌握「劣质猪油」事件中的受影响食品名单,可留意本港及台湾当局所发布的有关资讯。

中心亦会继续把调查所得的最新资料,通过新闻公报及中心网页,适时向市民发布,以帮助了解是次事件的发展。中心所作的整体调查,仍然在继续中。



2014年9月8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