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 蛋 進 口 商 / 分 銷 商 自 願 登 記 計 劃
在近日雞蛋及鹹鴨蛋被驗出“蘇丹紅”染料後,食物環境衞生署轄下食物安全中心(下稱“中心”)已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下稱“國家質檢總局”)達成共識,對內地禽蛋輸港加強監管,包括:
( 一 ) 國家質檢總局將會實行養殖場備案管理制度,並已於2006年12月30日將整理後的備案養殖場及其對應的註冊登記生產企業名單上載於國家質檢總局網頁;
( 二 ) 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對出口禽蛋進行蘇丹紅項目檢驗,合格後方可出口;
( 三 ) 從2007年1月起,加強出口禽蛋批次標認管理,包裝上註明生產企業名稱、地址及衞生註冊號;養殖場名稱、地址及備案號;生產日期和批號;以及
( 四 ) 從2007年1月起,對供港禽蛋及其製品發出衞生證書,衞生證書上註明生產企業和養殖場的資料及產品的生產日期和批號等。
特區政府將會加快立法程序,以便進一步規管禽蛋進口,其中包括規定禽蛋進口商必須預先註冊;進口禽蛋須預先申請進口及附有衞生證書等建議。
同時,中心已實施下列措施:
( 一 ) 對禽蛋進口商/分銷商實行自願登記制度。已登記禽蛋進口商/分銷商的名單已上載於中心網頁,供市民及業界參考;以及
( 二 ) 要求登記禽蛋進口商/分銷商定期向中心申報禽蛋進囗/分銷資料,包括進口地、蛋類、數量及分銷詳情。
自願登記計劃是改善監管禽蛋進口的第一步。不論是從內地或外國入口/分銷禽蛋的蛋商,應盡快向中心登記,並提供相關資料。這些資料有助我們建立規管禽蛋的架構。禽蛋進口商/分銷商請盡快填寫申請書及交回中心。
蛋商如對登記方法有任何查詢,
可循以下途徑聯絡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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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辦公時間致電中心 ( 電話號碼: 2156 30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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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書面傳真中心 ( 傳真號碼 : 2156 10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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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 ;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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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寄至: |
香港中環美利道二號
美利道多層停車場大廈八樓
食物環境衞生署
食物安全中心
食物進出口組
入口登記辦事處 |
有關申請書及每月紀錄表可透過下列超連結下載 :
“已登記蛋類進口商名單”及“已登記蛋類分銷商名單”可於中心網頁下載。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出口蛋禽備案養殖場及註冊禽蛋加工企業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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