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籠椒樣本金屬雜質含量超出法例標準

食物名稱:

燈籠椒

金屬雜質名稱:

1. 鉛
2. 鎘

驗出的含量:

1. 百萬分之零點二二  
2. 百萬分之零點一四

金屬含量上限:

1. 百萬分之零點零五
2. 百萬分之零點零五

抽取樣本地點:

沙田一零售店

備註:

  1. 食物安全中心已指令有關商戶停售受影響產品。

  2. 根據《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規例》(第132V章),任何人如售賣金屬雜質高於法定上限水平的食物,即屬違法,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3. 按樣本檢出的鉛及鎘含量,在一般食用情況下,不會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

  4. 食物安全中心會繼續跟進有關不合格結果,包括追蹤問題食物來源和抽取樣本進行化驗等。
  5. 調查仍然繼續。

完 / 2023年4月11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