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樂類飲料中的4-甲基咪唑

引言

  1. 美國一民間監察組織在二零一二年三月表示,發現在美國市面上出售的可樂類飲料含4-甲基咪唑(4-methylimidazole)──一種在焦糖色素(又稱醬色)製作過程中產生的化學污染物。
  2. 焦糖色素為棕褐色至黑色的液體或固體,有一種燒焦的糖的氣味。很多食品都使用焦糖作為食物色素,例如可樂類飲料獨特的棕褐色便是來自焦糖色素。
  3. 焦糖色素分四類:醬色I、醬色II、醬色III及醬色IV,其國際編碼系統*編號分別為150a、150b、150c及150d。其中以銨類化合物製成的醬色III和醬色IV含污染物4-甲基咪唑。

安全性和對公眾健康的影響

  1. 由於4-甲基咪唑可致癌,令人關注進食含這種物質的食物是否安全。國際癌症研究機構曾評估4-甲基咪唑的致癌性,該機構純粹基於動物實驗結果,把4-甲基咪唑評定為"或可能令人類致癌"(第2B組)的物質。
  2. 雖然聯合國糧農組織/世衞聯合食物添加劑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會)還沒有對4-甲基咪唑的安全性作出評估,但他們在評估焦糖色素時認為,只有高劑量的4-甲基咪唑才會造成急性神經系統不適,而食物中的焦糖色素只含有極微量的4-甲基咪唑,因此相信問題不大。
  3. 歐洲食品安全局也曾對焦糖色素的安全問題作出評估,結論是焦糖色素既不具基因毒性(即會損害基因),也不會致癌,而且沒有證據顯示焦糖色素對人類的生殖能力或兒童的發育有不良影響。此外,歐洲食品安全局認為,即使從進食含醬色III和醬色IV的食物而攝入最高水平的4-甲基咪唑,其安全問題亦是微不足道。
  4. 根據該美國民間監察組織公布的數據,在可樂類飲料中檢測出的4-甲基咪唑最高水平是每12安士或約360毫升含153微克4-甲基咪唑。如果採用了不確定系數100,要達到令囓齒類動物致癌的劑量,一名體重60公斤的消費者每天須飲用300罐以上含有該濃度的可樂。

法定規管

  1. 食品法典委員會已制定標準容許焦糖色素廣泛使用於食品。在本港,焦糖色素是《食物內染色料規例》准許添加在食物內的染色料。
  2. 聯合國糧農組織/世衞聯合食物添加劑專家委員會在其化學品質量規格中對醬色III和醬色IV裡的4-甲基咪唑訂定了限量標準,作為優良製造規範的指標。有些國家如歐盟、中國內地及韓國等亦已對醬色III和醬色IV裡的4-甲基咪唑訂立了限量標準。
  3. 在美國,聯邦法規訂明,只要分量合乎優良製造規範,可安全地在食物中使用焦糖色素作為染色料,但對4-甲基咪唑的最高含量則沒有明文規定。然而,美國加州自二零一一年一月起,把4-甲基咪唑列為致癌化學物。加州政府規定,如明知產品含有法例列明的致癌化學物,便須加上"清晰而合理的"警告字句。

給市民的建議

  1. 保持均衡飲食,以免因偏食幾類食品而過量攝入食物添加劑和污染物。
  2. 按一般分量飲用可樂類飲料,不會攝入過量4-甲基咪唑而影響健康。
  3. 如市民仍然擔心,可以查看預先包裝食品上的標籤,是否標示含有醬色III和醬色IV(識別編號是150c和150d),便可知所選擇。

給業界的建議

  1. 焦糖色素生產商應在技術許可的情況下,通過良好的過程控制(如調節溫度、壓力和配料等),把4-甲基咪唑的含量減到最少。
  2. 食物生產商在使用食物色素時,分量應只限於在食物中發揮預期增色用途所需的最低分量。
  3. 確保所有出售的食品均符合本港規例,包括食物添加劑及標籤規定等。

*食物添加劑國際編碼系統是一套食品法典委員會採用,供國際間識別各種食物添加劑的系統。

食物安全中心
風險評估組
201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