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中心公布五月份食物安全報告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六月三十日)公布上月食物安全報告,結果顯示在約一萬一千六百個完成檢測的食物樣本中,除較早前公布的七個不合格樣本外,其餘樣本全部通過檢測,整體合格率為百分之九十九點九。

中心發言人表示,中心對約一千一百個食物樣本作微生物檢測,約三千個樣本進行化學檢測,及餘下約七千五百個樣本(包括從日本進口食品中抽取的約七千二百個樣本)作輻射水平檢測。

微生物檢測包括致病原及衞生情況指標,化學檢測則包括除害劑、防腐劑、金屬雜質、染色料及獸藥殘餘等。

檢測樣本包括約二千三百個蔬菜、水果及其製品樣本;約七百個肉類、家禽及其製品樣本;約一千七百個水產及其製品樣本;約七百個奶類、奶類製品及冰凍甜點樣本;約九百個穀類及穀類製品樣本;及約五千三百個其他類別的食物樣本(包括飲品、烘焙食品及零食等)。

七個不合格樣本分別為兩個金屬雜質鎘含量超出法例標準的鮮蘆筍和乾百合樣本;兩個含不准在食物中使用的防腐劑對羥基苯甲酸丙酯的瓶裝蠔油樣本;一個含不准在食物中使用的防腐劑硼酸的鹼水粽樣本;一個含未有標示致敏物(奶類)的預先包裝椰漿粉樣本和一個含微量硝基呋喃類代謝物的冰鮮老虎斑樣本。

中心已跟進不合格樣本,包括通知涉事商戶有關化驗結果、指令有關商戶停售問題食品和追查問題食物來源。

患有食物過敏症(如奶類)人士進食含有致敏物的食物可以出現不良反應。因此,所有預先包裝食物如含有法例規定的八類致敏物(包括奶類),必須按照規定標示。業界應確保標籤上的資料正確無誤,符合本港有關標示食物致敏物的規管規定。

硝基呋喃是一類化學物質,有廣泛的抗菌性。雖然有證據顯示硝基呋喃可能令動物患癌,但現階段仍未有足夠資料確認硝基呋喃會令人類患癌。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世界衞生組織食物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認為食物規管當局應設法避免食物含有硝基呋喃類代謝物殘餘,目前多國已禁止在食用動物中使用硝基呋喃。

發言人提醒業界應確保其提供的食物適宜供人食用和符合法例要求,消費者則應光顧可靠的商鋪及保持均衡飲食,以減低風險。



2017年6月30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