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繼續積極跟進台灣劣質油脂事件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繼續積極跟進台灣「劣質油脂」事件。中心發言人今日(十月二十八日)表示,因應台灣當局最新的公布和調查進展,中心準備發出《食物安全命令》,禁止所有由台灣「正義股份有限公司」(「正義」)和「頂新製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頂新」)生產的食用油脂(包括動物源性和植物源性)以及上述油脂製成的所有食物進口或在香港境內供應,並強制食物商回收相關產品。

中心發言人說:「台灣當局昨晚發布的最新資料顯示,已得到越南當局證實『大幸福公司』未獲越南主管機關發出食品安全條件合格的生產廠商證書,以經營食品生產,因此台灣當局宣布以上述越南油品為原料製造的問題油品及相關製品,應強制下架處理,即包括『頂新』從越南進口牛油和椰子油製成的產品。此外,中心較早前亦接獲台灣當局通知,指有數款以『正義』生產的劣質油脂製成的食品曾進口本港。」

他續說:「雖然食環署本月初已採取預防性措施,停止所有台灣的食油進口及在香港供應,並已取得預期成效,但鑑於事態的最新發展,中心認為有必要發出《食物安全命令》,強制要求食物商有系統地回收有關油品及食品,以確保相關產品不會在本港市場繼續流通,以及進一步降低公眾健康風險。待完成相關的程序後,中心會盡快刊憲和公布詳情。」

中心自十月九日至今已封存了約二百三十公噸進口自台灣的食用油脂。中心會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包括與台灣當局保持密切聯繫、跟進調查事件及密切監督回收,亦會以風險為本,加強抽驗各地(包括台灣)進口的食用油及較高風險食品,進行污染物的分析測試,確保食物安全。



2014年10月28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