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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焦點(二零一四年十月第九十九期)-焦點個案

台灣進口的劣質豬油及其製品

食物安全中心
風險評估組
科學主任朱源强先生報告

二零一四年九月四日,本地電子傳媒報道台灣有商人以劣質豬油製作食物出售。涉事的劣質豬油是用回收的廢棄油和動物飼料用豬油製作的"強冠全統香豬油"。問題產品其後被發現曾進口本港。本文將扼要介紹食物安全中心(中心)為消除市民的疑慮而採取的行動。

問題豬油
問題豬油

用劣質豬油/豬油製品製作食物

九月五日,中心聯絡台灣當局了解情況,並為審慎起見,呼籲業界主動停售和停用"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強冠公司")生產的所有品牌的相關豬油/豬油製品。"強冠公司"是出產問題豬油的台灣公司。中心同時開始調查問題豬油的分銷情況,並封存"強冠公司"生產的豬油/豬油製品。

九月九日,中心收到台灣有關當局的通知,指未有發現有劣質豬油流入本港市場。然而,當九月十日有一家香港公司被揭發把劣質豬油(飼料用豬油)出口到台灣後,事件再次迅速升溫。

九月十一日,除早前被點名的豬油外,台灣當局宣布回收"強冠公司"生產的24種豬油/豬油製品。九月十二日,中心尋求法律意見,準備發出《食物安全命令》(《命令》),禁止輸入和在香港境內供應所有由"強冠公司"在二零一四年三月一日或以後生產的豬油/豬油製品,以及用這些豬油/豬油製品製成的所有食物。《命令》於九月十三日發出後,於九月十四日在憲報刊登,業界必須在14天內收回已供應的上述產品及食物。

為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並確保回收工作能夠盡快和有系統地完成,中心在網頁上公布可能曾進口、分銷或使用"強冠公司"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一日或之後生產的豬油/豬油製品的商戶名單。回收行動已於九月二十八日結束,結束前名單上共列有700多個商戶,進口商據稱回收了逾130公噸問題產品。此外,還有八款由台灣進口的食品因用劣質豬油製造而須回收。這些數字反映事件牽涉範圍甚廣,問題並不簡單。

由於事件中的劣質豬油/豬油製品可能受苯並〔a〕芘和黃曲霉毒素等致癌物質及金屬雜質污染,中心於九月期間在市面上抽查了180多個高風險油脂和食品樣本,其中一個樣本的過氧化值(質素指標之一)超過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標準。中心根據台灣當局到現時為止的調查結果和中心的化驗結果所作的風險評估顯示,食用有關食物的風險並不高,市民無需過分擔心。

未來路向

因應公眾對食用油安全的關注,中心將於未來一年加強監察由外地進口的食用油。此外,中心正考慮為食用油制定新的安全標準和進口規格。政府同時亦計劃加強規管及監察本地回收"經使用煮食油"的運作。

注意要點

給業界的建議

  1. 業界要有系統地整理交易紀錄,確保業界能夠在短時間內(例如24小時內)提交紀錄資料。
  2. 業界須向中心提供一個24小時緊急聯絡電話號碼,以便中心在有需要時即時聯絡商戶。
  3. 進口商須核實其供應商有良好的監控措施確保所生產的食物符合優良製造規範和食物法例。

給市民的建議

  1. 這次事件引起的食物安全問題風險並不高,市民無需過分擔心。
  2. 問題的豬油在本港應已不再有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