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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焦點(二零一八年六月第一百四十三期) - 食物安全平台

日本進口食品管制的最新資料

食物安全中心
風險評估組
科學主任陳家茵女士報告

本文概述食物安全中心(中心)對規管日本進口食品作出的新安排。

規管日本進口食品的新安排
政府的首要考慮是確保食物安全。就二零一一年福島核電站事故(福島事故),政府在二零一一年三月發出《命令》,限制日本福島及其他四個縣(即千葉、群馬、茨城及栃木)的若干食品進口香港。因應事態的發展,政府持續檢視對日本進口食品的風險管理措施。考慮到最近的監察結果及國際組織的專業意見,政府建議對規管日本進口食品作出以下的新安排(見下表)。

日本食品進口限制於作出新安排前後的比較

總的來說,香港對來自福島的食品的進口限制維持不變。來自四個縣(不包括福島)的蔬菜、水果、奶、奶類飲品及奶粉,如附有由日本當局發出的輻射證明書及出口商證明書,可有條件地准予進口。輻射證明書註明進口本港的每批日本食品是來自該四個縣中的哪一個縣份,並證明有關食品的輻射水平沒有超出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指引限值。根據食品法典委員會,若食品的輻射水平不超出其指引限值,便可供人安全食用。作為進一步的保障,有關出口商必須持有及提供出口商證明書,證明有關出口商向本港出口的食品就輻射防護而言適宜供人食用,並在日本可供銷售(即該等食品的輻射水平不超出較食品法典委員會指引限值更嚴格的日本限值)。

雙重把關保障食物安全
新安排涉及雙重把關。在出口層面,作為簽發輻射證明書及出口商證明書的日本當局,必須確保進口本港的每批日本食品不是來自福島,並證明有關食品的輻射水平不但沒有超出食品法典委員會指引限值,亦沒有超出更嚴格的日本限值。在進口層面,中心會繼續就進口本港的每批日本食品進行輻射檢查。有關食品在進行輻射檢測後才可在本地市場銷售。中心會加強檢查,抽取來自該四個縣的蔬菜、水果及奶類產品進行輻射檢測。中心會繼續於每個工作天在其網頁更新有關的輻射檢測結果,供公眾查閱。

新安排的科學依據
經考慮以下的依據,政府對規管日本進口食品作出上述的新安排。

在《命令》生效後,中心檢測了逾49萬個日本進口食品樣本,包括該四個縣准予進口的食品。所有樣本的檢測結果均沒有超出食品法典委員會指引限值,當中只有64個樣本檢測出微量輻射。中心最近一次是在二零一六年九月檢出含有微量輻射的樣本。


自福島事故後,日本政府已加強對食品的輻射監控。當有食品被檢測出輻射水平超出日本標準(即使沒有超出食品法典委員會指引限值),日本政府會禁止相關食品在日本出售及出口。日本當局的資料顯示,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初,日本已抽取超過200萬個食品樣本進行輻射檢測,僅少數樣本(約1200個)被檢測超出食品法典委員會指引限值。在該些超出食品法典委員會指引限值的樣本中,約90%在二零一三年三月或以前抽取,接近60%來自福島。


世界衞生組織、聯合國糧食和農業組織及國際原子能機構等國際組織一直監測福島事故的放射性塵埃對健康及食物安全的影響, 並普遍從放射性水平角度確認日本食物的安全性。


新安排將於《命令》作出相應修訂及刊憲後生效。中心會繼續監察事態的最新發展,在有需要的情況下,調整對日本進口食品的規管措施。